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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诱导青少年“涉险擒敌”

来源:红网 作者:蒋延彬 编辑:易木 2013-06-02 0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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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30日,为应对学生校园内外人生安全,在山东济南黄台小学教室里,保安正在教孩子们学练防身术“擒敌拳”。(5月31日新华网)
  
  危害校园安全的事故屡有发生,使有“人人自危”之感。校园内,或者学生间因“小事”产生“过节”,发生一定范围内的“群殴”事件;或者与校外“不良青年”产生矛盾,致使“不良青年”冲进校内“殴打”学生;或者在校内产生矛盾,纠结其他同学到校外用“暴力”解决问题。除此,学生在校外无缘无故受到“社会闲杂人员”伤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看来,青少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保护青少年、维护学生安全“刻不容缓”。但问题是,怎样才能有效保护青少年安全?怎样才能使“口号”不流于形式?
  
  学校加强正面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十分必要。强化防火、防溺水、防意外事故发生的意识,这应该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口头的讲解、书面的引导、实地的演练等是积极的手段,能产生一定的效果,但仅此还不够,形式还应多样化。
  
  公安派出所、校园保安加强周边防范,确保校园环境的“清净”,应该是有效手段。学校应积极地求取帮助,公安派出所要主动配合,安排警力,做到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山东济南黄台小学保安教学生“防身术”,其出发点可圈可点,但年龄尚小的学生能学到这套“防身术”?身体单薄的小学生即使学到,能真正“防身”?学生学到这一套“擒敌拳”,可不可能导致其去“涉险”而产生更严重后果?从新闻图片看,学生对此更多的感到新奇,以为就是一种游戏。在“好奇”“游戏”状态下学得的“防身术”,到底有多少实用价值?
  
  对小学生而言,与其教给这“花拳绣腿”般的“防身术”,不如教给他们“逃身术”,使他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保护自己,而不是去“与敌斗力”;与其用这种方式暗示小学生去“斗智斗勇”,不如强化他们“遇事找警察”、拨打“110”的意识,使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获得有效帮助,而不是去“与敌拼命”。
  
  保护青少年的人身安全,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怎样才能使其更有效,这应该是我们要深思熟虑并尽快解决的事。
  
  文/蒋延彬

来源:红网

作者:蒋延彬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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