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暑期,又到了大中专院校实习的时候。每年的这个时候,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都会迎来一个实习热潮。对于有些单位来说,对于这样的实习表现得非常热忱。因为他们享受免费午餐的时候又到了,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产品产出,又省去了一笔不小的开支。
有人把实习生比喻成“廉价试用品”,这样的比喻还不够贴切。什么是试用品?试用品有着“先尝后买”的意思,就是让用人单位先“品尝”一下,看看“味道”如何,合乎“胃口”就可以录用。从这个角度来看看眼下的单位,他们还真做不到“先尝后买”,而是在享用免费午餐。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接收实习生要支付劳动报酬,保证最其基本的生活开支。这样的规定有着关爱民生的温度。尽管这笔钱并不多,但是,对于实习生来说却能感受到自身价值,感受到社会关爱,感受到知识力量。当他们返回学校学习的时候,必定会更加刻苦,坚定将来用知识成就人生,成就中国梦的信念。而事实上,有多少接收实习生的单位会给孩子们发放实习工资呢?
工厂企业在用实习生创造的经济价值成就自己财富的时候,至多会给孩子们一顿午餐;事业单位在使用实习生减轻了业务量的同时,却连一碗午餐都不会承担;行政单位则把这些实习生当作了勤杂人员,不是给领导泡泡茶叶,就是拖拖地。要说有特殊情况也是真的,就是那些有权有势家庭的孩子在实习的时候,确实会有报酬,这个也不稀奇,没上班都可以吃空饷,何况实习?
比这更可怕的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的单位不仅不会给实习生一分钱还要收费。一者,想要找个实习单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也需要去打点;二者,有些单位还要收取实习费用。笔者知道一家医院每年暑期对实习的孩子收取每月400元的实习费,这一个假期下来收入可谓不少。
这些现象的出现,都是因为劳动法的规定在书本上睡大觉的原因。对于实习支付报酬的规定谁去检查过?专家提醒实习生要去签订实习协议,没有劳动监管部门的监督,这个协议能签成吗?
在暑期里给孩子们一个实习的平台,是不是应该成为每一个单位的义务?是不是也应该来个强硬的规定?没有实习的机会,孩子们咋成就我们美好的未来?
不让实习生成为免费的午餐,需要制度,更需要制度不是花瓶子!
文/郭元鹏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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