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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处费”是好处少坏处多的诱饵

来源:红网 作者:林伟 编辑:易木 2014-02-09 0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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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卫生局原局长周光荣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一起向工程队索要千万元“好处费”。6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周光荣因受贿罪,一审被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2月7日《成都商报》)
  
  正所谓“人见利而不见其害,必贪;鱼见食而不见其钩,必亡。”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好处费”换不来“好处”,“好处费”就是典型的诱饵,钩住的是一个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毁掉的是一个领导干部的美好前途。
  
  周光荣就是这样一个“牺牲品”。在他看来,办事给好处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纪委、检察院也奈何不得他。然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定律,到头来索要的千万元“好处费”,注定是水中捞月一场空,只有14年半的有期徒刑才是自己实实在在的“劳有所得”,这真是人生的悲哀。
  
  然而,细细想来,被“好处费”撂倒的领导干部,绝非周光荣一人。如: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曾经忏悔道:从敢于接受“好处费”的那一刻,每日精神上都受到折磨。他说,现在想来,我之所以有如此下场,自身的思想观念变化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与开发商的交往中,贪图享受、金钱至上等内容不断灌输到头脑中,我在思想上就产生了对奢华生活的追求。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事业的追求已不像以前那么迫切,转而追求生活的质量,还想为以后的享受打下基础。这种物质贪欲会随着思想观念变化而不断膨胀,而思想观念也会向着扭曲的人生观转化。
  
  由此观之,人只有常怀“敬畏心”,才能知道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
  
  特别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既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又要清楚地认识到权力是一柄双刃剑,行使准确,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行使错误,甚至滥用,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最终成为人民与国家的罪人。
  
  更为重要的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所以,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不能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好处费”频频撂倒领导干部,无疑警示我们: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切记“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淡一点、把欲望减少一点,始终保持敬畏心、明白心和平常心,时刻敲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暮鼓晨钟,阻击欲望、识破危害,真正做到“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沟渠”。
  
  文/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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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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