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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集锦】偷狗贼被暴打示众,“以暴制暴”该不该?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易木 2014-04-16 0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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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上午,在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街上,两名偷狗贼被拦下,从车上搜出3条死狗。当时正值三江圩日,赶圩群众将两名男子暴打一顿,还将两人乘坐的小车砸坏。随后,愤怒的村民让偷狗贼抱着3条死狗示众。

偷狗贼被暴打示众,“以暴制暴”该不该?

(偷狗贼被暴打示众,“以暴制暴”该不该?)

 
  偷狗贼被暴打示众,“以暴制暴”该不该?为此,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聊吧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法律处罚太轻才致群殴
  
  主要是法律处罚太轻,违法成本太低才会引起百姓群殴,如果我们是真正的法制社会,相信老百姓也会理性,违法者也会在违法之前思量违法后果。(时评聊吧网友:joyduck0776)
  
  以德制暴才是良方
  
  以暴制暴还是不可取。不过可以借鉴其他地方的“社会服务令”。抓着了偷狗者,批评教育后,要求他提供养狗、收留流浪狗等社会服务。(时评聊吧网友:楚词)
  
  任何人的人身权都该首先被尊重
  
  偷狗贼实在可恶,村民气愤难平也可以理解。但是动用大家的力量把偷狗贼拦下就足以了,对其实施暴力,并要求偷狗贼抱死狗示众,这就有点不合情理了。偷狗贼也是人,偷狗是他们不对,但对他们施暴就是我们素质低下了,无论如何都该冷静处事,任何人的人身权都该首先被尊重。(时评聊吧网友:牛童11)
  
  有时教育不如暴力惩处
  
  打得好,明明知道偷狗是违法的还要去干。有些人大法不犯,小法天天犯。警察拿他们也没办法,但他们对社会危害不可低估。这些人教育一百次,还不如打一次。(时评聊吧网友:小河艄公)
  
  以暴制暴不是文明社会该有的
  
  偷狗贼可恶可恨,而且也可耻,对其应该还以颜色,给予相应的处罚,但是颜色不能用血染成,处罚也不是一顿暴打。用血染成的教训,伤了的不仅仅是偷狗贼,而且也是我们的社会,我们大家,污染了法治环境。用暴打作为处罚,代价太重,只能让打人者违法,让偷狗贼受伤。因此说,以暴制暴绝不是社会文明,也唤醒不了偷狗贼。(时评聊吧网友:白峰)
  
  暴力惩处是用私刑泄愤
  
  当法律不被信仰,那有法律何用?不是所有事都能以暴力解决的,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有序的社会,暴力只是泄愤而已,私刑的施行,把执法者的位置摆在哪?(时评聊吧网友:巴林龙城)
  
  偷狗贼被暴打示众反映出施暴者法治观念淡薄
  
  限制偷狗者人身自由,并且将其游行示众,远远地超过了自卫的界限,是典型的报复泄愤,已经触犯了法律。从中可看出,尽管被偷者本来有理,但由于不懂法,对偷狗者采取过激行为,成为“犯罪嫌疑人”,这是很大的悲哀。目前,私自对小偷这类犯罪进行“惩罚”的现象还是有。因此,对民众进行普法教育,防止“受害者”变成“犯罪者”是十分必要的。(时评聊吧网友:姜文来)
  
  隐性之恶更应抵制
  
  哪怕是死罪之人,也该交给法律定罪。在这里,我为这一群村民的暴行感到痛心,并表示最强烈的谴责,更希望当地公安部门能及早介入,哪有什么法不责众的道理呢?哪怕有暴动,哪怕再野蛮,法律也不应妥协。这一群暴民所造成的偷狗者的伤及车子被毁,都要一一赔偿。因为法律不仅仅是惩治那些表面上的恶行者偷狗者的,隐性之恶更应抵制。(时评聊吧网友:圣手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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