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拘留所里玩自拍,“拘留”还是“度假”?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司马清 2014-07-13 00:11:13
时刻新闻
—分享—
  山东性侵女生案犯拘留所内自拍传上网?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东平县斑鸠店镇有多名初中女生遭地痞性侵,涉事女生从11岁到15岁不等,目前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新华社追问四大疑点:1、是否属强奸,女生称被逼洗两次澡,不洗净不让出来;2、缘何不立案,警方半年未立案但否认不作为;3、是否篡改笔录,家属透露警察曾称领导交代不让看笔录;4、是否有人打招呼,嫌犯被指有关系,曾在拘留所自拍传上网。(7月11日新华网)
  
  山东性侵女生案之所以成为近期最受关注的热点新闻之一,主要在于其疑点重重,也在于当地态度暧昧——面对种种质疑、汹汹舆情,至今尚未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应。新华社提出的四大追问,其实此前已有不少网友和媒体都提出过。不知新华社的集中追问,能否不再石沉大海,倒逼出事情真相?
  
  此前,关于案犯有关系、“市里有人打招呼”的传言广为流传,女生家属也提供了一些证据。比如,家属提供的证据显示,2014年1月8日,黄某峰在拘留所内使用手机自拍并上传到QQ空间。这个消息不止令人震惊,还让人愤怒不已——拘留所是什么地方?案犯难道不是被拘留,而是度假来了?其享受的特殊待遇由此可见一斑。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第五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黄某峰为啥这么牛?涉事拘留所为啥对其如此“法外开恩”?种种反常现象,难免带给人无限遐想。
  
  同样是进拘留所(看守所),有人“躲猫猫”,有人“噩梦死”,有人却还能轻松惬意地玩自拍。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案犯与众不同、特立独行,或许并非图一时之快,而是故意向受害者和全社会示威挑衅——看吧,你们再愤怒再“拿起法律的武器”,又能把我怎么样?不过,塞翁失马、焉知祸福,他这么一显摆一挑衅,暴露了小秘密、留下了相关证据。说不定,这些证据就是他日揭出真相的突破点。
  
  东平警方9日书面答复说,黄某峰在拘留所被执行拘留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违反规定,暴露出拘留所管理不规范。目前已安排督察部门进行调查,对责任民警已停止执行职务。下一步将严肃整顿,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仅仅是管理不规范?只对责任民警做出停止执行职务的“罚酒三杯”式处理就行了?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更深层次的问题,为何不查个水落石出?窃以为,这事儿不能任由东平警方“自娱自乐”了,上级公安部门和纪检部门该介入了。给出事情真相、让涉事涉案者都得到公正处理,不仅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给受害者一个说法的需要,更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的需要。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司马清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07/13/340283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