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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七条”

来源:红网 作者:王乃玲 编辑:刘艳秋 2014-10-11 0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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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得索要或收取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今天下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向新京报记者介绍,针对近来暴露出的高校教师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已首次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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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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