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共服务外包,监督机制须完善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宋飞 2014-10-25 00:04:27
时刻新闻
—分享—

  10月23日有网友在深圳本地网站奥一网发帖,曝光深圳某清洁公司一份涉及248人的送礼名单,其中有多位公职人员。深圳市龙岗区纪检监察机关23日晚回应称已启动就此事的核实调查。被指行贿的清洁公司表示,意为离职财务经理捏造。(10月24日《南方都市报》)
  
  这起事件中,网帖发帖人披露的信息相当完整,还有两位公职人员承认收礼,让涉事企业的回应及其他被指称收礼的公职人员的自辩显得相当苍白无力。
  
  无独有偶,《南方日报》10月10日报道,深圳市执法部门最近对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会长周恒德、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执行会长黄锡光、深圳市自卸车协会执行会长黄恒律三人涉嫌行贿给予立案查处。该事件足以证明,旨在承揽政府向社会转移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承揽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行业和企业,完全具备腐蚀俘获监管者的动机。而两起事件联系在一起,则凸显出了公共服务外包的政府行为存在监督上的漏洞。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深圳市就开始尝试在城市环境卫生领域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来解决原有政府统揽环卫工作管理效率低下、服务水平不高、人力负担特别是养老负担沉重等的问题。这项政策试验在后来普及到深圳全市,并被陆续引入国内其他城市。具有代表性的专家观点是,环卫改革打破了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合理状态,有效破解了管办一体的模式弊端,让政府变成服务的购买者,将管理资源转向对购买服务的评估与监管。
  
  然而问题在于,随着政府外包服务的趋于普遍化,许多收益可观的政府购买项目,吸引来远远超过政府购买需求的竞标对象。为了保证获得订单,部分企业就开始尝试向发包单位的主管官员及专家评委行贿。此后,一些企业还意识到,要想长期通过政府发包项目赚钱,不仅要在竞标之前攻关专家和领导,更需要搞好与发包项目所涉及的监管、监督等部门的大小官员的关系,做好日常化的“关系维护”。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认为,传统的规制理论及政策建立在错误的三个假设之上:假定监管者一定会秉公无私、一定可以获得充分的监管信息、一定能找到执法监管手段去管住监管对象。遗憾的是,包括改革示范城市深圳在内,我国城市在引入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产品的理念和工具时,各部门的领导更熟络于经营城市、撬动资本,以及招引建立总部经济,却很少对适应时代要求建立新型监管监督体系产生兴趣。
  
  许多领域的改革推行后,人们才发现,政府无法很好地监管约束外包企业,服务水平提高有限,政府购买成本及消费者使用成本节节攀升。这也导致一些学者及媒体对监管部门的作为能力提出质疑,大大削弱了政府公信力。而具体该如何改善这方面的问题,也就对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挑战。
  
  文/郑渝川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宋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10/25/350282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