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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校定酬”有何不可?

来源:红网 作者:王传合 编辑:夏熊飞 2014-11-24 0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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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广东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本科生的一场招聘专场中,深圳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开出的技术类新进应届生的薪资标准为,“普通院校5000元,重点院校6000元,211工程院校7000元,985工程院校8000元,清华、北大、电子科大9000元。”(11月23日中国广播网)
  
  乍一看到这个按学校等级决定薪酬的标准,确实让人心生疑惑和不快。根据不同的院校等级来确定起薪点,岂不是一种翻版的唯“出身论”?这样的做法,似乎有悖常理和公平。
  
  然而,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又感觉有一定的道理。首先,对高校毕业生而言,不同的学校,培养出的学生自然不同,在专业水平和个人能力方面,亦存在很大差距。从整体上看,普通院校的毕业生,与重点院校,尤其是与清华、北大的毕业生相比,肯定有一定的距离。毕竟,高考时能上重点、上一本是很多考生梦寐以求的信念,而绝大多数优秀的考生都是奔着名校和重点院校去的。
  
  其次,对用人单位而言,通过按学校等级来决定薪酬的方式,可以吸引更多名校的高端人才,从而集聚有识之士,广纳优秀人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人才竞争成为企业成败的关键,在这样的形势下,通过确定不同的起薪点,来吸引和招揽知名大学和重点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不失为一种颇具战略眼光的明智之举。
  
  再者,所谓的按学校等级决定薪酬的方式,在很多地方和单位并不鲜见。比如说,现在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应的学历和文凭,其级别工资级数亦有所不同。再比如,有很多科技教育部门招聘人员,根据需要划定招聘范围,有的非211院校没有报考资格,也有的单位只要清华、北大、复旦等大学的毕业生。
  
  还有,如果说“按校定酬”对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公平的话,那么,那种完全按照学历,不分重点,大家同样标准的薪酬制度,对那些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来说,更显得有失公允。
  
  自然,在毕业生招聘过程中,不能搞绝对化、简单化,更不能搞一刀切,一切以毕业院校划线。最科学、最公平的办法是,既要参考毕业院校,更要看个人能力、水平及整体素质,这才是上策。
  
  文/王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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