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禁代言广告,合理吗?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刘艳秋 2014-12-24 00:02:28
时刻新闻
—分享—
  《爸爸去哪儿》等亲子综艺节目走红后,不少明星带着孩子以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广告中,这种现象以后可能改变。昨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今后如果违法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可能面临撤销广告批准、没收广告费用及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12月23日《新京报》)
  


  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禁代言广告,合理吗?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聊吧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合理
  
  李兆清: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尚处于人生的成长期,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远未成熟。如果让他们过早地接触商业广告,就会让他们被成人世界的功利心污染。小孩子成天就想着赚钱,怎么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朽蕃薯:未成年人不应该代言商业广告,但可以参与公益公告,这是有区别的。爽歪歪不用大叔代言,但妈妈们是可以代言的。
  
  鸡蛋灌饼: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角度考虑,禁止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很合理,过早的接触商业,对小孩的成长不利。同时,小孩代言也缺乏保障,产品好坏他们估计也不知道,出了问题,他们又无法担起任何责任。
  
  反方:不合理
  
  长沙妹子霸得蛮:允许10岁以下儿童代言,并不代表以其为职业,这也是小朋友的一种成长经历。只要监管人严格控制到位,我觉得是没问题的。
  
  Leesamao:儿童还是不要过早的接触这些商业性的东西比较好,我想这对他们的成长可能更加有利!
  
  姜文来:为什么是10周岁?难道14周岁就可以?定下10周岁这个线本身就有问题,缺乏科学根据。孩子代言广告有其优势,孩子天真无邪,说出来的话让人感到亲切,有天然的亲和因素,让孩子代言广告有其天然优势,只要孩子家长把好关,社会不必用法律的形式来禁止。
  
  罗立志:小孩子还是学习成才的阶段,他们过早地进入广告,打上小明星小财神的烙印,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增加阻碍!


    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作者及网民,红辣椒评论在时评聊吧版开设了“时论锋会”交流主题帖。每一期“时论锋会”将会以选取当天热点新闻作为主题,广大作者及网友可以就主题内容跟帖发表自己的观点,字数尽量控制在100~200字之间,评论编辑当天将整合编发在红辣椒评论频道“时论锋会”栏目。这是一种综合运用互动平台与评论频道激活思维,进行实时观点交锋的新尝试,欢迎广大作者及网友及时关注红辣椒时评聊吧版,同时请扫描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进入“时评微吧”社区交流。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12/24/355707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