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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示众者,请抬起你的头来

来源:红网 作者:范军 编辑:刘艳秋 2015-01-15 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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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下午1点半左右,顺德勒流港口西路的泰明集团门口,一男子被指窃取公司商业机密,跪在公司门口挂牌示众。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该男子泄露的为个人信息,未达立案标准。律师表示,公司侵犯了该员工的名誉权。(1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小伙子低头跪在地上,双手被反绑在背后,身上搭着一个纸板,如此被捆绑示众的场面发生在法治社会,令人心里立即溢满了愤慨和悲哀。小伙子被指窃取公司商业机密,而事后警方发现其泄露的仅是个人信息,难道现代年轻人竟然连一点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吗?
  
  游街示众是我国古代一种较为常用的惩罚方法。这种示众文化以牺牲示众者人格尊严来实现惩戒收效的最大化。随着人们现代法制意识的增强和国家法治的健全,游街示众已被明文禁止。早在26年前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在国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必须坚决制止。为什么时至今日,示众文化又死灰复燃?
  
  泰明集团领导阶层的法盲是这出“好戏”的幕后导演。在自己的“山头”,一些企业领导由于法制意识淡薄,往往以权代法,以个人意志代法,以单位制度、政策代法,造成了法律让位于制度、政策和个人意志的局面。泰明集团的这名年轻人被捆绑示众,是权力脱缰、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牺牲品。
  
  可悲的是,自己遭受着非人侮辱,这名年轻人竟然懵懂无知,一副低头认罪的可怜相。可见,当制度和权力突破法律的藩篱,违法和伤害就会“比翼双飞”。所谓的执法者得偿所愿,心满意足;被示众者自认倒霉,从此声名狼藉。
  
  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示众文化还在以各种难以想象的方式呈现。城管执法队员将“牛皮癣”反贴在抓获妇女脸上令其蹲街示众,工厂偷拍员工睡姿张贴于食堂,女子偷面包被绑电杆示众,11岁女孩超市吃糖被脱衣示众……似乎只要手里拥有一点点权力,就可以代替法律说话,这些在民间甚嚣尘上的“执法”,既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更是对公民权益的严重侵犯。
  
  遏制示众文化的最有效手段莫过于示众者抬起头来,挺直腰杆,勇敢发声。唯有如此,法律才能发挥其正常效力。忍气吐声,心存顾虑,既不利于保护自己,更不利于打击违法。几乎每一次游街示众事件里,都有一个低头下跪的弱者。所以,弱者需要懂法,需要坚强,需要勇敢,唯有拿起法律武器,示众文化才能最终消迹遁形。
  
  文/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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