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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文物,因理念不同?

来源:红网 作者:杜建锋 编辑:刘艳秋 2015-02-05 0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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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新郑,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历经两千多年历史沧桑,珍贵文物古宅价值颇高。然而一年多来,有关部门竟以“航空港区建设”为由,使古城新郑的古村落和文物面临着势如破竹、大刀阔斧的拆迁。(2月3日央视财经)
  
  新郑,黄帝故里,郑韩故城,丰富的文物资源令人艳羡;郑州航空港区,面积包括新郑的部分地区,是唯一一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也是河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基地。融合历史资源与现实优势于一身,这片土地的发展可谓是前景可期。然而,拆迁还是如期而至,一个个古建筑被偷拆,珍贵木雕石刻被盗,一座座古宅命运堪忧,央视的报道令人怵目惊心。面对镜头,当地管委会一位官员回应称,“搞交通的,他就觉得道路交通更重要一些,你这个文物应该给交通让路。我觉得还是理念的不同。”
  
  秉持着这样的理念,郑州航空港工地上,大刀阔斧势如破竹快速掀起了施工高潮:枣岗村的一处汉代古墓被挖了大坑,紧贴着古墓还有挖掘机挖过的痕迹;霹雳店村有15处不可移动文物,如今拆了6处;就连“文革的时候,搞破四旧运动,都没有铲除的雕花和兽雕,现在连房子都要一起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得为交通让路,得为铲车推土机让路。这样的理念,再次刷新了人们对“无知官员”的认识。
  
  类似的回答,当然属于狡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0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而依据该法第26条规定,“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建设工程在选址、规划以及建设中应当考虑避开文物和保护文物的事情。显然,在某些官员的眼中,法律可以视而不见,理念可以大过法律,可以阉割法律。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有官员说出如此不堪之话语,实在是侮辱百姓的智商。
  
  问题并不只在于此,总得有文物监管部门站出来说句话吧。“这个规划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我确实还不好回答你”,听到没有,这是文物局的回应,说白了文物已经拆了,规划还没有出台。我倒是想想问这位官员,你怎么不秉持着保护的“理念”进行工作,而让秉持拆迁“理念”的官员占了先?这不是渎职,不作为又是什么?
  
  应当说,建设航空港区是发展郑州,实现中原崛起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当地百姓实现富裕起来、幸福起来的殷切期待。城市需要更新,社会需要发展,而相关部门的规划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详尽。但是保护文物也需要地方政府的重视,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要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民族意识,要完善监督机制。遗憾的是,这些道理,专家懂,百性懂,有的官员懂也不懂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
  
  面对文物的拆迁与破坏,当地的文物保护志愿者行动起来了,走访调查,告诉百姓房子是文物需要保护;当地的百姓行动起来了,一位秦刘宜老人说,他可不管孙子跟村上签了什么拆迁协议,他一定要守住这栋老房子;媒体行动起来了,央视已经两次报道这件事情了。不让文明被推土机碾成碎片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
  
  正如郑州大学中国建筑文化研究所所长郑东军所言,“这样一个村落实际上就是一个完整的古村落。从风貌上来讲,文化内涵上来讲,都有保留的价值”。既然有保留价值,那就让文物在那里安静的矗立着,只是这个理念,不知道能否得到相关方面的认同?城市开发与文物破坏,不该是“双宿双飞”。
  
  文/杜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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