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1万变5千,银行的契约意识去哪了

来源:红网 作者:杨燕明 编辑:夏熊飞 2015-03-06 00:09:17
时刻新闻
—分享—

  24年前,凌先生在江苏连云港灌南县某银行办理了一笔业务,当时银行宣称“1000元存满24年最高可获111841.87元”,24年后取款时,却被告知本息合计仅有5304.85元。凌先生觉得银行没有信守当年的承诺,遂将银行告上法庭。(3月4日《现代快报》)
  
  银行在推出一些业务时,总会把好的一面无限放大,把差的一面选择性规避,这早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了。如新闻中的这名凌先生,24年前听信了银行“1000元存满24年最高可获111841.87元”的宣言,等到24年之后,本以为可以成为“十万富豪”,却不料银行只愿支付5千元,20多倍的差距背后,储户的心理落差也肯定很大。虽然最后诉诸法院,法院判了一个折衷的方案,要求银行支付2万元,但关于此事的反思,不能点到为止。
  
  从法理上来审视,24年前,银行与储户凌先生达成了一份协议,便是一份合同,那遵循必要的契约意识,应该是最起码的底线。即便哪一方想毁约,也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这应是最基本的程序。遗憾的是,银行根据政策的调整,擅自“毁约”了,一开始,只想以普通的存款给凌先生兑现5千元,便是银行真实心声的一种写照。可以说,银行方面这样的做法,再次见证了银行“霸王”的本色。
  
  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是,政策从来都不是“毁约”的挡箭牌,也不应追溯过往。毕竟,我们如今出台的法律规定,不可能对封建社会的行为起作用吧?同样的道理,1997年央行规定不再允许开办保值储蓄业务,但总不能约束到人家之前办理的相关业务吧?遗憾的是,道理是这么回事,操作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央行出台规定,却适用到银行与储户之间平等的民事关系了,不得不说,这样的规定,的确有些“过于强大”了。
  
  不可否认,银行方面的政策的确是多变的,也会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经济的变化而调整,但任何的调整,都不应追溯过往,也不能侵害储户的利益。储户在政策颁布之前签订的协议与合同,理应按着之前的规定办理、不受影响,如此才能令人信服。而关于保值储蓄业务的办理与废止,显然有些“越轨”。而即便真的要调整,要侵害到储户利益,也应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这样的要求,应该不算过分吧?可现实中又有几家银行做到了呢?
  
  11万变5千,虽然最终经过法院调整变成2万,但仍然值得追问的是:银行的契约意识去哪儿了?如今此事已经尘埃落定,只希望在未来,法院在判决时,应向储户倾斜,因为他们在强大的银行面前,是弱势群体;也希望对银行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对于银行出台的规定,也要进行合理性审查与拷问,不侵害储户权益应是最基本的底线。11万变5千,抖露出银行的傲慢与骄横,要治本,怕还要打破银行业的垄断才行。
  
  文/杨燕明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杨燕明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3/06/361634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