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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的团购合同如何履行

来源:红网 作者:符向军 编辑:刘艳秋 2015-03-14 0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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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晚21时许,福州水果电商“果然如此”的山竹团购活动因操作失误,1份6斤装的山竹从149元“骤降”到1.49元,开团3个小时,8000份山竹就被一抢而空。如果全部发货,损失将超过百万元,但愿意谅解的客户不足百人,多数客户不接受退款或补差价处理。(3月13日《东南快报》)
  
  6斤山竹只需1.49元,商家操作失误让名贵水果的“身价”骤降,如此低廉的价格明显不符常理,凭常识即可判断其中可能存在操作“失误”,这样的“标错价格”当可归于法律上的“重大误解”,商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买卖合同,合同撤销后就无需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但应当承担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但是,8000份山竹涉及5000份合同,且买家众多、人员分布广泛、信息庞杂,果真走诉讼撤销合同的法律程序的话,手续将无比复杂繁琐,还会给法院带来巨大的工作量。非但如此,一旦打上“官司”,“买卖不成仁义在”的古训将成为一句空话,甚至会“一场官司十年仇”,将客人吓跑,这对“和气生财”的商家来说,无疑是“赔本的买卖”。
  
  因而,商家为避免“标错价格”的百万损失,走法律维权的路径,理论上行得通,但实际操作价值要打个问号,颇费思量。
  
  但是,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做到既能让商家尽量避免巨额损失,又能让买家满意吗?
  
  这就需要架起一座买卖双方真诚沟通的心桥,即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诚心磋商、互相理解、互谅互让,一边是诚心认错道歉和刚刚起步创业的艰辛,一边是抢购惊喜之后的“一场空”和大度包容,只有体味到“大家都不容易”,而不是刻板强调“付款就要发货”的死理,那什么都可以坐下来心平气静地商量,找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与此同时,商家应对消费者作出必要的补偿,以示歉意和诚意。唯有用心化解百万损失的烦恼事,寻求解决方案的“最大公约数”,才能化误会为谅解,化纠纷为和解,最终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文/符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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