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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份子钱收返空费,调价为何不惠民?

来源:红网 作者:白峰 编辑:夏熊飞 2015-04-02 0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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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两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4月1日起,南京将降低出租车份子钱,最高下调800元/月。这也是这些年来全国首个下调份子钱的城市。此外,今起还将实施返空费。要提醒的是,计价器调整期间,已调整完毕的出租车执行返空费政策,未调整的车仍按原运价执行。(4月1日《现代快报》)
  
  这些南京物价部门及时回应出租车行业问题采取的惠民政策,按说应该是顺应民意之举。但只是让出租车司机受益,让出租车司机得实惠,而没有让市民受益,没有让乘客得实惠,降了“份子钱”同时加收“返空费”,多少让人觉得有些“剃头挑子一头热”。
  
  下调“份子钱”自是减轻了出租车司机的负担,是政府在让利,同样也是社会让利的结果。而加收返空费,同样也是让出租车司机“多收了三五斗”,也增加了出租车的长途收入。
  
  但这里并没有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东西,反而是让老百姓多出了钱。虽然物价部门称加收返空费长途比例仅占2.39%对乘客影响小,但就是这2.39%也的的确确影响到了乘客,而既然影响了乘客,就不能说是惠民。
  
  对于调整出租车费用问题,可以说是关系到社会的一项整体利益,既要考虑到出租车司机的利益,也要考虑到市民的利益。此前南京市市长缪瑞林曾主动回应出租车司机降低“份子钱”等热点问题,他表示对出租车司机的合理诉求,政府肯定会有回应,正在依法进入程序,不光是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还有市民消费者、出租车企业的利益都要兼顾。
  
  就是要既考虑出租车司机的利益,也要考虑市民消费者和出租车企业的利益,可是这里只是让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增加了,其他的利益都不同程度的有所减少,这怎么是兼顾,或者说是双赢呢?怎么能保证百姓利益?
  
  我们物价部门不能只是出租车司机的说客,也不能是某个行业的议价器,而应该是百姓的代言人。要保证百姓的利益,无论是哪些部门提出议价,都要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这样才能有大家的利益,不会有社会的整体利益受损,也不会让百姓利益无法保证。否则就是抓小放大,“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没有让百姓的心里热。
  
  文/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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