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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博士怎么成了“软柿子”

来源:红网 作者:梁云风 编辑:刘艳秋 2015-04-10 00: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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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4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学位授予与学位撤销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来自北京高校的十数位法学专家大多认为,北大对于艳茹撤销博士学位的处罚“量刑过重”。去年8月17日,中国人民大学学术月刊《国际新闻界》杂志通报于艳茹在该刊发表的文章涉嫌抄袭,今年1月10日,北大通报撤销其博士学位。(4月9日《南方都市报》)
  
  在社会上对学术纯净越来越强的呼声中,北大女博士于艳茹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却引发了不一样的声音。先是《国际新闻界》主编陈力丹站出来认为北大处罚过重,然后是北京十数位法学教授从法律的角度公开声援。
  
  当然,首先必须提出的是,于艳茹抄袭的事实成立,从某个方面来说,北大对抄袭的这种严厉处罚可以“杀鸡儆猴”,赢得绝不姑息的声名;但更应该明确的是,多大的过错就应该承受多大的惩罚,任何的处罚都应该基于“罚过相当”的原则,这个慎重的态度,既是对学校的尊重、专业判断的尊重,同时也有对个人权利的高度尊重,绝不能以学生的权益换取学校某一光环。
  
  本案中,最大的争议点就是为何非博士论文的过错会招致博士学位的撤销?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刘莘看来,本案中于艳茹的博士论文并没有舞弊作伪,授予学位的主要标准是博士论文。但北大却以在校期间投递的论文舞弊作伪作为撤销其博士学位的标准,并不恰当。这样的观点几乎代表了绝大部分参加上述研讨会的法律专家意见,但面对公众的质疑,北大却没有回应。
  
  而更令人担心的是,北大作出的这个撤销博士论文的判断,并非北大的历史系学位分委员会的决定。据北大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介绍,在于艳茹案处理过程中,在历史学系学位分委员会投票决定到底是否撤销其博士学位时,有7人认为不应撤销博士学位,而应撤销相关学术奖励;有5人认为应撤销其博士学位;剩下1人弃权。这本应是一个有利于于艳茹的决定,但随后校方学位评定委员会以20:0的投票结果,一致认为应撤销其博士学位。
  
  行政对学术的干预早就被人诟病,这也是学界一直呼吁高校去行政化的重要原因。学院的学术评定分委员会和学校层面是校长会议或学校的评定委员会,后者属于行政系列,前者属于学术认定机构,更何况学校的评定委员会成员非历史专业占绝大多数。学术的问题应当由学术来判断,而不是行政权力的判断。这也正是于艳茹事件引发反弹的根本点,学术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被行政干涉,极有可能被行政权力裹挟,导致真正的专业学术意见被淹没,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被忽视,成了维护学校光环的“软柿子”,被随意处置。
  
  目前于艳茹已经向北京市教委提出行政申诉,也有律师表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我们期待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历史学科专家进行复议,在合情合法的基础上,给出一个中肯的处理意见,既惩处抄袭的学术不端,更应该维护学术的独立与纯洁。
  
  文/梁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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