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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吁警方传唤发帖者,荒诞何其多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亚洲 编辑:刘艳秋 2015-04-24 0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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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有网友举报福建连江县下宫乡一名副乡长踹掉拆迁户大门,并称“小事不要计较”。对此,副乡长本人向南都记者否认说过这番话。而下宫乡政府认为,拆迁户私下录音,抹黑政府形象,构成私下非法使用录音设备传播罪。发帖网友则构成诽谤罪,建议警方传唤当事人。(4月23日《南方都市报》)
  
  拆迁怪事何其多,就此事而言,事情倒并不复杂,如果认定了这是“拆违”,并且按照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实在弄不明白又怎么生出“副乡长踹掉拆迁户大门,称‘小事不要计较’”的事来,当事人则坚称没有踹门,并称这是恶意中伤。
  
  到底是恶意中伤,还是真有其事,这事本来也不能偏听偏信,只要证据确凿,任谁也无话可说。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就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了。
  
  首先是当地乡政府抛出了莫名其妙的“自述材料”,按理说,这是拆迁户与副乡长的纠纷,乡政府这么急匆匆地跑出来站台,意欲何为呢?民间尚说要“帮理不帮亲”,这作为地方政府,实在不应该有这一出。
  
  当然,荒诞不尽于此,在乡政府抛出的自述材料中,先是给发帖人硬生生地扣上“诽谤罪”和“私下非法使用录音设备传播罪”两大罪名,然后再正义凛然地“恳请连江县公安局网监科及时介入调查,依法传唤@媒体人欧菲,为省重点项目顺利征迁保驾护航”。
  
  姑且不说这乡政府给扣罪一事本就莫名其妙,关键是这所扣上的罪名也是莫名其妙,关于“诽谤罪”,其核心内容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发帖人根据录音发帖,哪来的捏造和虚构呢?说是诽谤自然是莫须有的罪名了。
  
  而更可笑的是“私下非法使用录音设备传播罪”,翻遍律法都找不到这个罪名,这倒有“捏造和虚构”的嫌疑了,而即便将其拆分为“非法使用窃听”和“网络非法传播”两个罪名,对照相关法律条文来看,也难逃莫须有的嫌疑,根据“非法使用窃听”罪的构成要件,其对象是“关乎公民个人隐私生活自由权和企事业单位自主进行经营活动”,而发帖人所公布的录音,记录乃是当地副乡长拆违中的言行,既不涉及隐私也无关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根据2013年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有“利用信息网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才可以“按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由此再来对照事件中的当事人发帖行为,首先是不存在网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也没有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无论如何也与“非法使用”扯不上关联。
  
  此外,以乡政府之名“吁请”当地警方抓人,虽然没有“命令”,但也是莫名其妙。如果真的认为发帖人行为违法,完全可以让当事人报案,让警方根据发帖人行为进行执法,又何须乡政府来定上莫须有的罪名,还要“吁请”抓人呢?
  
  种种荒诞之处,所映射的正是权力的任性,既可以罔顾公民的合法权利,也可以直接逾越法治规则,发生角色上的错乱。所谓“为省重点项目顺利征迁保驾护航”,不过是在政绩冲动下的冠冕堂皇,荒诞丛生处,又谈何“保驾护航”呢?
  
  文/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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