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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不能总发生在即将投入使用之时

来源:红网 作者:杜建锋 编辑:夏熊飞 2015-09-01 0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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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下午,西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目前在网上引发热议的“索玛花爱心小学将被拆除”事件,向媒体进行了相关情况通报。发布会上,西昌市相关部门向记者介绍了,为何要拆除索玛花爱心小学的5项依据和理由:无办学资质、涉嫌违法买卖和占用国有林地、涉嫌违法建设、涉嫌非法办学、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当地教育局表示,目前已对该学校学生实施分流就读,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8月31日《华西都市报》)
  
  无办学资质,必须拆除;涉嫌违法买卖和占用国有林地,必须拆除;涉嫌违法建设,必须拆除……五个理由,个个在理,条条充分,于是索玛花爱心小学不得不被拆除,否则既无法保证教育质量,也无法保证师生生命安全,这当然彰显了当地部门对学生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让人为之动容。但是,“限期拆除违建通知”却是发生在“教室、宿舍等主体工程完工,准备在9月份新学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如此,不免让人产生疑问,为何“拆除通知”总是迟到?为什么网友捐款不能得到长期而高效的利用?
  
  当然,借公益之名,行违法之实,在法治社会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搞慈善,捐资建学都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特别是该地为9度抗震设防区,校舍建设更是马虎不得,必须达到相关标准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就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所有违建都必须拆除,而索玛花爱心小学被拆除应当没有异议。
  
  然而,人们质疑的不是拆除本身,而是“限期拆除违建通知”何以到来得如此之晚?诚然,依照有关部门的说法,他们曾经在2013年、2014年、2015年三次下达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但是对方拒不执行。这么说,索玛慈善基金会置有关政令于不顾,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违法建设,实属不当。但是,有关部门何以当初不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其扼杀在“未建成”之时。何况,当地部门还担当着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办学的责任。试想,如果不是当初教育投入不够,何以会有人捐资建起这个办学点?既然,有人愿意捐资办学,有关部门就就应当与之沟通,担当起规划与引导的责任,毕竟那里依然是个贫困地区,而学校建设恰恰花费了大量的财力投入,这多少有点令人痛惜。
  
  确保每一笔善款都不能浪费,都用得其所,慈善机构当然责无旁贷。可是,作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也不能推卸责任。当初,教育投入不够,无法解决学生入学问题;现今,有能力建立更好的学校,这当然是好事,可这绝不意味着拒绝社会捐助资金,更不能放弃规划与引导的责任。如今,该校几成一个烫手山芋,当地乡政府很难接手,在依据法律,按照程序进行处置之外,还应当思考的是,如何让民间办学、助学行为发挥最大作用,而不是校舍主体工程即将投入使用之时,接到的却是“限期拆除违建的通知”。
  
  文/杜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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