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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警察+旅游委,能否根治旅游市场顽疾?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2015-10-23 0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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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天价大虾事件,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近日表示,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李金早表示,此事已经严重影响了青岛乃至山东的旅游形象,最痛心的是旅游部门,旅游部门将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10月10日,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正式挂牌成立。此外,专家还认为,我国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旅游管理体制,旅游管理部门侧重于行业管理,职能较弱,应建立更高层面的旅游发展委员会。(10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三亚市成立专门的旅游警察队伍,专司处理侵害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案件。此举有助于切实保障春节、十一黄金周等旅游热门时段,赴三亚旅游的游客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不仅将加快相关纠纷及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置,而且还将形成必要的震慑效力,改善三亚市旅游服务业的整体服务水平,提升作为旅游城市的三亚的口碑。
  
  仍需指出的是,无论在过去的三亚,还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青岛、丽江等旅游城市,欺客宰客、强迫消费问题一定程度上变得突出,造成对游客财产权益甚至人身安全的严重侵害(威胁),尽管与旅游热门时段监管执法人力紧张存在一定关系,但更直接的因素是,这些旅游城市依照部门职能划分,对游客消费纠纷及更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负有处置责任的有关部门行动不力。即如青岛天价大虾事件,当地公安、物价、工商等部门在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前,对当事游客的求助表现得十分冷漠,没有尽职到位的履行应尽职责。
  
  正如《中国青年报》报道所提及的,“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主要原因是治理乏力,旅游城市职能部门缺乏责任担当意识。
  
  因此,三亚市成立专门的旅游警察队伍,如果希望藉此较为彻底的整顿当地旅游市场秩序,让“欺行霸市、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现象在当地绝迹,改善游客对景区旅游环境的预期及实际体验,有赖于三亚市当地会同上级公安机关,加强旅游警察队伍纪律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行动效率,增强与旅游、工商、物价、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同样,如果要将旅游警察队伍的建制,向国内其他旅游城市推广,也需要做到加强管理及增进跨部门联系配合。
  
  包括旅游部门、旅游产业研究学者在内,很多人在分析探讨旅游市场秩序失范问题时,谈到了与“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极不相称的“小”旅游管理,建言要成立更高层面的旅游发展委员会。
  
  这番建议有其合理性。国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仅直接管理的事项就有对旅行社、旅游饭店等企业的管理,还要负责对旅游景区开展行业管理。包括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很多时间内,国家旅游局及地方旅游局的工作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实地暗访景区。繁杂的职能,过量的工作压力,旅游局系统有限的人员编制、监管资源和权限,确实很难予以满足。如果能够将旅游局升级为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其增加人手,才可能使得旅游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等重要职能得到更好履行。
  
  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多项重要职能归结起来,均为统筹提升旅游产业发展。如果旅游主管部门作为旅游产业的振兴者,又是旅游业行业企业的主管者,如何确保旅游综合执法中的公正性,就成为问题。笔者以为,在促成旅游局升级为旅游委的同时,应将其综合执法职能分拆,例如归入到各级公安机关及工商机关,建立类似旅游警察支队(大队)、旅游工商分局的分支机构。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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