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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公示财产,看点不在数额大小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刘艳秋 2015-11-02 0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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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泰州市住建局一官员在任前公示中公开价值逾2000万元房产,引发舆论热议。(11月1日《北京青年报》)
  
  针对舆论热议,泰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回应称:拟任干部的巨额房产确系父亲赠予。此前,秦金平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已表示,房产系父亲赠予,所公示的个人事项完全可以查。秦父亲也对记者表示,儿子名下房产确是自己赠予,自己只有一儿一女,把房子留给儿女很正常。也就是说,拟任官员财产来源合法,不值置喙。
  
  我从报道中注意到,26日当地相关方面公示秦金平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随后有网友发帖称,秦金平名下有4处房产,共计5000多平方米。此事迅即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秦房产来源是否合法,有网友先入为主无端揣测,更有愤青非理性情绪化谩骂……我以为,对此现象,虽然可视为公民监督意识觉醒,也可算网民公共精神可嘉;然而,只及表象不及本质的关注质疑,毕竟理性欠缺,失之于平面化、简单化、惯性化。
  
  按照正常逻辑,在“反腐永远在路上”和公民监督意识觉醒成为新常态的当下背景下,官员再弱智,庶几也不至于将不能见光的巨额财产拿出来晒,因为那样,岂非等于将自己树为别人的活靶子,岂非相当于另一种自投罗网。应当说,官员公示财产时,居然敢公开自己价值逾2000万元的房产,如果说能说明什么,恰恰说明,其就有充足胆量和深厚底气接受外来质疑和调查。
  
  我之所以说官员公示财产之真正有价值的看点,在财产真伪来源而不在数额大小,是因为现下官员公示财产离百分之百真实还有相当距离,官员财产公示的公信力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一个不争事实是,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设计初衷良好,但不少地方和部门在执行中曾出现变形走样,甚或形同虚设。
  
  以拟任官员公示财产为例,一年前,某地31名拟提拔任用副科级官员首次在媒体上公示自己的财产,一年后,当地抽查27名拟提任乡科级官员,结果发现有5名考察对象申报财产存在隐瞒虚假等问题,被要求作出情况说明并推迟发文。再以落马贪官财产申报说事,有“三玩市长”之称的某市原副市长雷某,曾毫不掩饰地宣称:“财产申报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只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已然服刑的著名“房叔”、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官员蔡某,有住房20多套,但向组织申报财产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时刻意隐瞒。由是,即使要关注泰州官员任前公示中公开房产的数额,也不应仅仅红眼其逾2000万元房产,而应关注其2000万元房产之外,是否还有其他财产瞒报?
  
  监督官员财产公示,当然要关注其财产数额大小,但数额终究只是表象,其真伪来源是否合法才是问题本质。换言之,关注真伪来源远比关注数额大小更紧迫。因为解决消弭了前者痼疾,后者沉疴自然不治自愈。只有官员财产真实取之合法,数额再大又何妨?旁人红眼也白搭。
  
  文/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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