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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号冒用王健林名义发文被索赔千万,你怎么看?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2015-11-20 00:02:0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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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表批评淘宝及电商的文章,擅用其肖像并致其名誉受损,王健林以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为由将该公众号所有者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18日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11月19日《北京晨报》)
  

公号冒用王健林名义发文被索赔千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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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冒用名义侵犯了王健林的权利,支持王健林维权。
  
  姜文来:王健林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值得称赞,这是对侵权者的警告,警告侵权者,侵权必然要付出代价,那种靠侵权为自己扬名的日子不存在了,现在是法治社会,特别是发展市场经济,更是法治主导。
  
  杨雄:王健林作为大陆顶级富豪,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这样的一篇文章,对王健林个人及公司形象造成的不良影响,远不止一千万能够弥补的。其次,对于这种借用名人影响力,乱发文,传谣造谣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必须重罚,以儆效尤。
  
  余丽娇:支持王健林维权,严惩冒用名义者,“杀一儆百”,倘若只是消除影响适当索赔,没有达到惩戒的效果,这就会使得有些人铤而走险,继续冒用他人名义。
  
  张译允:现在社会上不管是以他人名义发表文章以博取关注度的,还是盗取他人文章署上自己名字的行为,都有置法律于不顾、愈演愈烈的趋势。但是一般情况下,普通人的维权常常障碍重重,底层呼声也经常石沉大海。因此,这类侵权的歪风,也该有一些重量级的人物来带头正正了。
  
  俞全威:冒名发表言论被索赔千万不是小题大做。王健林作为万达集团的董事长,以他的名义公开发表的言论,通常都不仅仅代表他个人的观点,每句话甚至每个字都可能造成巨大的影响。此次该微信公众号冒用王健林的名义批评淘宝及电商,给万达集团及王健林个人的名誉直接造成了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并且对于随意侵权的歪风邪气,就应当用重处以正视听。
  
  反方:索赔千万的要求太过,既然侵犯了名誉权,消除影响适当索赔即可。
  
  西南科大杨恒:虽然对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不能姑息,但是索赔金额太过巨大,有故意炒作之嫌,毕竟,一个小小的公众号是赔不起的,法官也不可能这么判,在面对类似的问题时还要理性看待,不应该情绪化,当务之急应该是挽回名誉,澄清此事。
  
  李兆清:因为侵犯了名誉权,就索赔侵权者千万,确实有些多。当事人狮子大开口,或许是出于对名誉权被侵犯的义愤。但是,法治社会,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不能有超越法律规定范围的要求。
  
  谭娅:维权也得有个度,这般叫嚣式的要求别人多个版面多天道歉,且千万元要求,是否就能挽回损失的荣誉呢?积极维权可以,这样一掀起公愤的行为也有失大体啊。
  
  万春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正确的,但在为自己遭受的损失要求索赔时却应保持理性。索赔一事自有法律来裁决,而不能漫天要价。
  
  王艺咨:公众号冒用王健林的名义发表文章确实不对,但是王健林要求赔偿千万元实在有点夸张,甚至有哗众取宠、炒作的成分在其中。另一方面,王健林已经要求当事者删除侵权文章并公开道歉,这其实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适当的经济赔偿当然无可厚非,索赔千万元就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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