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围楼“认养”需谨防“放养”

来源:红网 作者:桂全宝 编辑:刘艳秋 2015-11-27 00:13:26
时刻新闻
—分享—

  韶关市始兴县有249座160多年的客家围楼,由于长年缺乏维护,渐渐变成废墟。为更好地保护围楼,该县尝试让有财力且对保护历史文化感兴趣者来“认养”围楼,对其进行修复和维护,也可进行活化利用。目前新一轮“认养”已经开始。(1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始兴县这片围楼始建于清朝咸丰五年,距今已有160年历史了,时任两广总督张之洞还在其中一处古堡题写匾额,电视剧《围屋里的女人》也在这里取景。由是观之,这片围楼称得上是悠久的历史古迹,理应得到较好保护。然而,现实的境况是,由于政府财力、物力、人力的有限,多数围楼得不到保护,散落各处少人关注,渐成断壁残垣。
  
  “无人房屋易坍塌”。纵然这片围楼都纳入了保护范围,如果无关居住、无人打理,长此以往围楼也会变成“危楼”。为此,始兴县政协副主席廖晋雄提出了通过民间“认养”的方式来保护围楼。无论从文物保护的意义,还是旅游开发的角度,这种方式都值得点赞推广——既可以解决文物保护经费短缺问题,还可以对围楼进行活化利用,带动地方旅游发展。
  
  然而,笔者在为“认养”方式点赞的同时,也感到一丝隐忧:即“认养”围楼必须加强监管,不能任由堡主“放养”,否则的话,不仅破坏了文化传承,而且容易埋下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堡主教育,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围楼文物不同于普通建筑,它的本质属性是文化遗迹、国有财产。堡主的“认养”并不意味“围楼”物权的私有化。堡主只有使用权且使用权还需受到严格限制——必须以保护文化为前提。因此文物监管部门在推广认养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围楼业主、堡主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履行文物保护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当下,各地用市场化方式对文物进行保护和开发,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由此也带来一系列问题:过度开发破坏文物外观、过度装修割裂文物脉络、经营不相关业务损害文物形象、乱搭乱建留下安全隐患。近年来由此引发的文物火灾、古迹坍塌、文物损毁屡见不鲜。始兴县在推广围楼“认养”的过程中,也应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对围楼外观保护、内部装修、水电布线、经营范围细化落实,从源头上避免由于“放养”而造成文物破坏和文脉断裂的乱象。
  
  欣慰的是,始兴县政府已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并且在《围楼认养意向书》和《围楼认养协议书》中规范了业主、认养人和监管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期待着三方能够在合同条款下,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尤其是作为监管方的县博物馆,必须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认养”变成“放养”,最后割裂了文脉,埋下了安全隐患,造成新的文物破坏。
  
  文/桂全宝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桂全宝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11/27/385008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