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虹、同济、曙光和建国等几家医院,通过向百度、360、搜狗等搜索平台支付高昂竞价款,获得网络竞价排名,从而“买”到就诊者。这种竞价,把没病的患者看出有病,小病的患者看出大病,无疑是种掺假行为、欺骗行为,对患者本身也是一种误导与伤害,对医疗业界也是一种自我戕害。
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医院与网络间的融合,不可阻挡。但是,一些医院通过向百度等搜索平台支付高价竞价费等形式做出的新生意,显然不是“互联网+医疗”的正道。
在借助互联网这个平台时,网络医托无疑瞄准的就是介绍病人的中介费,而医院也可从中获得较多的患者来源。这就势必使部分医院投入巨大的竞价费来维持自身在搜索平台上的排名,投入越大,排名才能维持。这种靠金钱投入的办法虽然有广告学的常识支撑,但却不应违背真实合法的底线。然而在网络医托与医院的合作中,显然违反和挑战了这样的底线。
以北京英才集团旗下的多家医院为例,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相关医院平均从每名患者身上“开发”出的6000元诊疗费中,一半花在“竞价排名”上,有医院一天花掉8万元买排名。医院想方设法的从被介绍来的患者中“套取”更多的医疗费用,一方面用来维持基本的医院运转,另一半就用在网络竞价排名上,因此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医院投入巨资骗来患者,又从患者身上高额榨取费用,手段无非是老套的:没病的看成有病的,小病的看成大病的,设备检查“套餐化”,手术开刀是常态,“羊毛出在羊身上”。借用一些专家的话说,这种模式,道路会越走越窄。
医院与网络医托的不当结合,显然不利于医疗业的健康发展,更是和网络与医疗业的融合方向相背离。这种错误结合,根子和症结显然在于医院和中介追求暴利化,以及网络平台的无序化。三者共同作用,导致了虚假排名下的“好医院”专宰“慕名患者”的怪象。
然而,这种扭曲的网络竞价市场仍然走俏,被坑的患者仍然有走高的趋势,被坑者也只能吃哑巴亏。根治的方法,还是要约束医院的逐利性。虽然作为民营医院其生存必然逐利,但相关法律应该有所约束。而对于网络搜索平台,不能只收钱不问良莠,网络医托,也应该出头就打。
传统号贩子尚未根除,网络医托又来,裹胁着“互联网+医疗”的名号,看来,医疗行业的乱象,确确实实需要规范了。如此,才能遏制住医院与网络医托沆瀣一气,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也才能终结医疗业与网络医托相互间的作茧自缚。
文/张立
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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