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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用红包“钓鱼”,合适吗?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2016-01-07 0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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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个红包被罚款,没办法,“钓鱼”或者叫做测试的人是公司老板。成都一家公司的三位员工1月4日就吃了个大亏,抢到微信里边10多块钱的红包,却被罚了500元。
  
  这合适吗?
  
  先来看新闻:《成都商报》1月6日报道,成都的这家公司元旦起开始执行一个通知,要求企业员工上班期间不能网聊,违者罚款。元旦假期结束之后,1月4日上班,这家公司的老板就在主要由员工组成的微信群里,发了个群红包,结果就有三个人忍不住,在上班时间抢了红包。公司的老板说,该公司属于特殊行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安全,容不得一点马虎。
  
  其实从新闻里面可以看出来,当天在上班时间看到老板发微信红包的人,并不止那三个被罚者,其他人只是没有动手点开红包而已。这样一来,其实被罚者和侥幸躲过罚款的人,都会得出运气不好或者运气好的结论,而不是真正因此建立了对上班不网聊、不用微信这样一个制度的认同。
  
  此事之后,相信该公司老板进入的微信群中,员工会保持沉默。为什么?因为此事非常好的说明了,罚款制度由老板单方制定,又由其单方执行,老板自己还能超然于制度之外(否则,上班时间发微信红包,本身就是在带头违反规定)。就算是下班时间打开微信聊两句,不小心又抢了个红包,万一同时又有客户的电话呼入或者其他跟订单、工作有关的事情,老板依然可以裁定那是不尊重客户、没把工作放心上的表现,所以也要罚、罚、罚!
  
  有人可能会说,这个老板制定和执行上班不网聊的规定,用意是好的,这不,老板还专门提到了“特殊行业”、“关系千家万户安全”的高度。微信不能简单意义上等同于与工作毫无关系的网聊,公司员工的微信上有没有客户的联络方式?跟客户用微信沟通,该罚还是该奖?公司员工之间通过微信沟通,给老板节约了电话费,这也叫做与工作无关?非要把微信给禁了,恢复电话沟通方式——电话也可能被用来私聊私事呢,要不要恢复书信沟通方式呢——该公司上班时间以内,员工微信统统不在线,天天如此,人家客户才会奇了个怪,这年头咋有这么老套古板的服务行业企业?
  
  固然,员工使用微信等通过手机操作的社交网络,即便是指定用于工作,也很难完全避免“兼顾”私事。而手机依赖症、网络沉迷,也确实在各类年龄层次的人员中有很高的分布。但如果一家企业有非常明确的工作时间计算机、智能手机操作规程,就可以让员工工作时间内计算机、智能手机被用于私事的操作,被限制到可以容许的范畴,这并不至于造成所谓“特殊行业”、“关系千家万户安全”受影响的恶劣后果。
  
  而且,最最重要的问题是,这家公司严禁员工上班期间网聊,违者就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通知(所谓处罚依据),涉嫌违法。处罚通知的规定内容,基本上就是该公司老板个人意志的体现。私企老板的个人意志,转化为规章制度,当然不是不可以,但《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和政策,对企业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意见,并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如果没有经过这样的程序,处罚通知就显然无效。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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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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