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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岂能“沦陷”在铜臭里

来源:红网 作者:钱桂林 编辑:刘艳秋 2016-04-04 00: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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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PM2.5250,利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2天……”,广告单页面中心处“重庆沦陷,利川坚守”八个字非常醒目。这是湖北省利川市一个楼盘2日在主城部分小区发放促销广告单上的话,引起市民极大反感。有市民明确表示,这种宣传无底限的楼盘,谁还敢买?(4月3日《重庆晚报》)
  
  重庆市作为一个直辖市,树大招风,很容易成为商业广告“说事”的对象。记得4年前,就有外地打出“我靠重庆”的广告语来渝推销自己,结果很快被工商部门叫停。这次又出现外地楼盘涉嫌“洗刷”重庆一事,真的让重庆很冤很无奈。
  
  对商业广告进行创意本无可厚非,但绝不能雷人到无底限的境地。首先,商业广告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商业广告不是无拘无束的野马,可以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必须遵守广告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重庆PM2.5250,利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2天……”,很明显有诋毁重庆、误导消费者之嫌。其次,商业广告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商业广告也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除了传递商业信息,还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准则、生活方式等。“重庆沦陷,利川坚守”,这不摆明了是在揶揄和嘲讽重庆吗?如此明目张胆的拿一个地方来“说事”,分明是在“挑事”,是在向社会传递负能量。
  
  近些年来,一些毫无底限的裸奔式促销不绝于眼,暴露出某些商家“沦陷”在铜臭里。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是某些商家的血管里流淌的不是道德的血液,他们为了营销,为了赚钱,可谓不择手段。另一方面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对商业广告缺少必要的审查、惩处,致使某些商家在利欲熏心之下为所欲为。
  
  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倡导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竟然还有如此不负责任的商家存在,令人错愕。对此乱象,有关部门绝不能等闲视之,绝不能放任自流,应该及时亮剑,让任性的商家付出高昂的代价。
  
  文/钱桂林

来源:红网

作者:钱桂林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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