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管部门的解释,两个车号都属于单位,其中一个丢失,没来得及办理就暂时用了另外一个牌子,这个说法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容忍。作为一个城市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对于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该认真执行,云南城管两车同号牌,罪在心中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昭通这两辆印有“凤凰综合执法”的车辆不仅颜色、外观一致,车辆号牌也同为:云CFH123,显然已经违法《道交法》,被地方机关处理也是有法可依。
这些年来,随着全国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执法能力,还是地方群众的守法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升。像昭通城管两车一号这样的事件,如果在早些年,别说两辆城管车一个号牌,就是有10个、8个车一个号,甚至没有号牌,老百姓也不会去举报。而现在昭通群众能在发现两车同号时,及时举报,足见民众对法律监督的看重。
法律从制定到执行,都需要执法者和群众的认真执行落实,执法者对于法律的学习、研究、落实更应该好好的做,尤其是落实法律方面,要求群众做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一定要身先士卒,把自己做成遵纪守法的表率,这样老百姓才能向执法人员学习,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好各项法律。昭通城管两车一号,无论什么原因,都是违法违纪的,是一种心中无法的表现。
被群众发现举报,被媒体曝光,两车涉嫌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涉嫌挪用机动车号牌,现已被依法扣留。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停职处理。这种做法给社会一个交代,但是昭阳区城管的主管人员,存在管理上的失误,也应该受到问责和处理;唯有此,才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文/张洪泉
来源:红网
作者:张洪泉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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