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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人为物役,尊重公民名含冷僻字的权利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夏熊飞 2016-07-25 0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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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公安部召集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卫计委、人民银行、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7个部委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姓名中含有冷僻字身份证在各用证部门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全面正常使用。(7月24日人民网)

  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所带来的种种不便,是在计算机大规模应用之后才发生的,在此之前,由于在各种场合名字都可以手写,除了名字中的冷僻字不为人识别无法读出的问题之外,并不存在现在所遇到的种种不便。换言之,名字中的冷僻字之所以给当事人带来麻烦,其实是技术进步造成的,是技术进步的副产品。

  会创造并使用工具,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的历史,也是一部人类不断发明和改进工具,使物为我用的历史。物为我用,意即人为主物为辅,物永远是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提升自身生活品质的工具,在这里,人类自身永远是主体,物永远处于从属的地位,如此,人类才会在此过程中因为身体的解放而获得精神的愉悦。

  但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对于很多人来说,常常不再是物为我用,而是人为物役,原本作为客体的物成了操纵者,原本作为主体的人则沦为了物的奴隶。此时,原本应该为人服务的工具,反而会成为人们烦恼的来源。计算机的应用所带来的信息管理方式的改变即是一例。计算机中的汉字库并未涵盖所有的汉字,而只是常用汉字的集合,这原本是一个经济且高效的办法,因为冷僻字很少在现实应用中使用到,甚至很多已经属于不再使用的“死汉字”,将其排除在常用字库之外并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在信息技术应用、普及之初,这种选择性排除在经济上也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虽然日常生活中很少用到,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为孩子取名时追求新、奇、特,冷僻字却开始大量出现在很多人的名字中。对此,虽然有批评认为这既是在给自己制造麻烦,也是在为别人制造麻烦,但由于法律中没有对公民姓名中使用冷僻字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是字典中存在的汉字,即使少有人识罕有人用,公民也有将其应用到名字中的权利。

  对名字中使用冷僻字持批评态度的人可以继续批评,劝告者可以继续劝告,提倡少用冷僻字者可以继续提倡,但是,对于公民的合法权利,政府部门有义务带头予以维护。维护名字中带有冷僻字权利的实际行动,就是加快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收录更多汉字,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使信息系统这一工具成为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成为很多人办理户籍和身份证件时的障碍,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为我用,拒绝人为物役,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维护,也是有关部门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表现。

  文/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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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楠之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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