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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保安队长腐败”当笑话看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易木 2016-07-26 0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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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岁的保安黄某拒绝请保安队长李某吃饭,感觉没面子的李某深夜进入黄某宿舍,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后,黄某持木棍将李某打死。7月23日上午记者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4年半,并赔偿死者家属4.8万元。(7月24日《京华时报》)

  保安队长要求队员买16瓶啤酒请自己喝,再要求队员请自己的朋友吃饭。我把这说成“保安队长腐败”,肯定会让围观者见笑的。就算这是索贿受贿,几十元钱至多几百元钱的事,压根儿不能和几个亿的事混为一谈、共用“腐败”一词嘛。但我说,“腐败因子”是一样的,可以吗?也就是说,无论谁,只要手上有了点支配权力,就有可能想“腐败”一下子,捞点额外好处。这样说,绝非是对“老虎、苍蝇”的宽容和谅解。而是说,“腐败因子”具有先天性,是权力的本能。

  保安队长能有多大权力呢?无权招聘录用保安队员,无权提拔或开除保安队员,无权为保安队员加工资,大概也就在排班次、考勤上可以动点脑筋吧。这芝麻大的权力,也只能在芝麻级别上腐败。倘若这位保安队长有朝一日当上公安局长,那下手会有多狠,胃口会有多大,是不难设想的。初中文化的杨秀珠当食品店营业员时,不比保安队长强多少,当她成为副市长、副厅长时,便“老娘就是有权力欺负你”了,涉案2.5亿元、潜逃12年,“红色通缉令百人名单第一人”。

  当然,全国保安队长或以十万计,胁迫队员请客的很少听说。或是“腐败”时没出大事,或是“清廉”的队长占大多数。事实上,具有自律意识和自控精神的人,还是占绝大多数的。如同不排队、闯红灯、乱扔垃圾者,毕竟是少数。人与人的差别,其实是很大的,主要是后天形成的。同样的权力,在不同的人手上,色泽可以很不一样。但从“保安队长腐败”看,不得不承认“腐败因子”无处不在。抑制“腐败因子”的制度,必须天网恢恢。反腐斗争,必须标本兼治。

  文/柏文学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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