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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网上虚假广告,不能光举棒子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易木 2016-07-30 0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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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狠抓案件查处,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保持整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7月29日中国广播网)

  近年来,虚假广告充斥着我们社会的每个领域,工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每年也会对虚假广告进行整治,但效果不是十分理想,治理期间稍微好一点,之后就不了了之。出了重大问题,再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但等到事态平息后,一切又恢复原态。结果是,整治虚假广告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多,但虚假广告也跟着不断增加。

  对虚假广告的整治,我国缺少的不是法律而是执行力。目前,我国与广告有关的法律法规有近30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食品广告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等,涉及各个领域,而且十分具体明确,但具体执行过程中却让民众十分失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曾对全国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进行监测,数据显示: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

  那么多的法律,那么多的执法部门,补丁打了一层又一层,却使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让人无法理解。现在我国又出台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看起来这个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多个亮点,但具体实施过程中效果咋样?关键还要看执行力。互联网广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从广告主经营的性质和行为来看,工商、食药监、卫生、物价、公安及其他有关行业部门都可以管。然而,正是许多部门都可以管,有可能造成谁也不愿意去管,或很少去管的情况。不法广告主也看出了其中的门道,国家级互联网查紧了,就到省市县级互联网上,正规大网不准发布了,就到一些非正规的网上发布,老套的硬性广告不准发了,就换个方式再发布。等熬过了“风险期”自然会进入“常态期”,到时,违法广告肯定仍会如鱼得水、横行天下。

  没有执行力的法律法规,再严再具体的法规也是一纸空文。虚假广告满天飞,真假难辨、鱼龙混杂,在让民众身心受到摧残时,也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我们真心希望9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不再只是把大棒高高举起,更要重重打下,只有法律法规与执行力双管齐下,才能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才能不再让民众失望。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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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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