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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掐死继母被处重刑是罪有应得

来源:红网 作者:罗定坤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2016-10-17 0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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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母陈某把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范某视作亲生,含辛茹苦将其抚养成人。然而现在陈某老了,走不稳路摔倒,范某不扶她起来不说,还和她争吵,甚至掐死了她。近日,云南曲靖中院判处范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0月15日中国新闻网)

  真是作恶,养子残忍地掐死年迈继母。酿成这样的悲剧,于法于理于情皆不容。

  众所周知,不管是伟大的母亲,还是平凡的母亲,她们都一样爱子情深。陈某虽然是继母,但她也和大多数母亲一样,把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范某视作亲生。当时收养范某时,他仅3岁,陈某硬是把他拉扯成人。这几十年来,陈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流了多少辛酸的泪水,只有天上的星星、月亮知道。

  按说范某已成家立业,对年迈体衰、行走不便的继母,应该尽一份孝心才是,不说天天围着继母“转”,最起码对摔倒的继母应主动搀扶。可他不但不扶,反而和老人争吵不休。这还不说,最难以让人不可想象的是,他竟然殴打继母,掐其脖子,导致其窒息死亡。

  诚然,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的古代故事流传了多少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当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在社会上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风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每个人都有老了的时候,扶起今天的老人,其实就是扶起明天的自己。这么浅显的道理相信范某不会不懂。

  当然范某也不是完全没有尽孝心。据报道介绍,他长大后“对继母充满感激,成家后也与妻子一同给继母尽孝。”但由于逐渐对侍奉年龄越来越大、行动越来越不便的继母产生厌恶,并因照顾继母而夫妻经常吵架,才导致了恶果。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不管怎么说,范某也不该因此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谁触犯了法律都一样,现在范某受到法律的制裁,显然是罪有应得。

  文/罗定坤

来源:红网

作者:罗定坤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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