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快递员的标配不应仅仅是高薪

来源:红网 作者:丁慎毅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2016-10-23 00:10:09
时刻新闻
—分享—

  还有3周,就迎来第8个双11,不少人已经摩拳擦掌、开始往“购物车”里兴奋加货。而比“剁手党”们行动更快的,是全国快递行业。业内预计,今年的快递量将超10亿件。在南京,不少快递公司早在国庆节就开始“招兵买马”,除快递员外,仓储类、送货司机等岗位也成为“急聘”对象。为了提前“囤人”,南京还有快递企业开出月薪8000-10000元的高价,不过依然人员难招。(10月21日《现代快报》)

  不少公司开出“高薪、提供电动车、包住宿”的条件,并对学历、年龄、工作经验不作任何要求。这似乎成了“双11”快递员的标配,只是这样的标配并不完整,快递员还需要更多的标配。

  “双11”简直就是快递行业的“春运”。快递员成了“最忙的人”,连吃饭、上厕所的时间都得挤。在起早贪黑、身体达到极限的一周,忙到夜里十二点才吃晚饭成了常态,由此带来的身心损失难以弥补。所以就有快递员表示,“不想月薪上万,因为那实在太累了”。

  因此,这就需要给快递员更多的标配。

  首先,要给快递员做体检,买人身意外保险。

  由于过度疲劳,疲劳驾驶,疲劳送货,很容易发生安全意外。一旦发生危害人身安全的事,可能快递员几个月的高薪就打了水漂,这是快递员最大的担心。不管是出于对公众安全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快递员的负责,快递公司都需要免费为快递员先做体检,防止“带病上岗”。同时,要为上岗的快递员买人身意外保险,以解快递员的后顾之忧。

  其次,快递公司各站点要配备医生,防止突然发生的快递员身体不适现象。同时要为快递员疏导心理情绪,预防快递员突然情绪失控,而导致意外和纠纷。

  第三,各快递公司要依照《劳动法》办事。

  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目前,这条规定在快递业还难以有效落实。这就需要劳动部门加强监管,而快递公司要依法用工,不妨采用“三班倒”的办法,让快递员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上岗。

  第四,社会还需要给快递员加一个关心体贴的“外挂”。

  快递员高峰期不光辛苦,而且工资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高,按照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这样算起来,8000-10000元并不算高。所以希望网购者能对快递员态度友好一些,甚至可以送上一杯茶、一个水果,在尊重别人劳动的同时,我们也会得到快乐。“双11”,请给快递员双倍的关爱!

  文/丁慎毅

来源:红网

作者:丁慎毅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6/10/23/411492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