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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有价 损害必赔

来源:红网 作者:毕传国 编辑:夏熊飞 2016-11-10 0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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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有价 损害必赔)

  贵州日前发布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率先启动试点工作,探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买单,才能让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重要任务。(11月9日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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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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