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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人的行为等级

来源:红网 作者:张洪泉 编辑:夏熊飞 2016-12-11 0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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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年前,我在茌平二中读高中时,曾和我的老师李荣喜探讨过这个话题。这篇稿子的雏形大约形成于2004年前后,之后发表在一些论坛上,后随着思想的深入而修改。今日偶然看到此文,感觉在当前社会更应明白人的行为是分等级的,向善是一种高尚,无论什么年代。

  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除了自然性以外,更重要的特征就是其社会性。在人的社会性表征中,人的行为则是一个人区别于区别于其他的主要特征。人的行为有它的等级、层次。人的行为是有境界的,是分等级的,主要是分为以下六个层次:舍己为人、利己利人、人己不利、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利己不损人。

  舍己为人一直为国家所推崇,也是大家广为尊重的一种行为,是人格的最高境界。能为了他人的利益去放弃自己物质的、精神的利益,其行为是何等的高尚。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这些行为的践行者往往被称为君子、大侠或者英雄。他们放弃的往往是自己的“小利”,追求的是国家的、民族的“大利”。但对于舍己为人,有一点是不值得提倡的,那就是舍去生命,去抢救一些物质的东西。

  利己利人,做一件事情,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好处,实现双赢或多赢。这是大家喜欢做的,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行为,也是为大家所能接受的一种人格境界。

  人己不利,做一件事情,对任何人都没有裨益,这样的行为也是没有意思的一种。

  损人利己,一直为人不齿,几十年来一直是我们教科书中所反对的,被认为的卑鄙、无耻、下流的。假如你走上街头,随便问几个人,估计十有八九会说“我看不起这种人”。

  损人不利己,既破坏了别人的利益,对自己却没有一点好处。损人利己在侵犯他人权益的同时,起码自己还有所得,还是有一定的目的性、功利色彩的。当我们指责损人利己的时候,很少想到损人不利己。例如,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看到路边的自行车,偷偷把气给放了,他得到什么了?也许朋友说是“开心”。我们不难想象,一个人如果以这种行为去换取开心,他和动物还有本质的区别吗?

  还有一种就是利己不损人。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状态,也是大家持续保持的形态,无所谓好与坏。

  无论什么时代,什么年代,在社会生活中,更应该提倡“利己利人”,坚决反对“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在你我的互利行为中,大家得以进步,社会得以发展。

  文/张洪泉

来源:红网

作者:张洪泉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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