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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抱怨尴尬不如起而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夏熊飞 2017-01-19 0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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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一年一度的春运大幕正式拉开。由于今年春节学生流、探亲流、务工返乡流多流叠加,也让今年春运买票成为近年来最难的一次。而自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将“常回家看看”列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条文之后至今,这一规定面临落地难,一直被指“不中用”。(1月17日《法制日报》)

  也确实,“常回家看看”落地难如今是一个现实的尴尬。不是说人们的法制意识淡漠,或者有法不依故意违法,而是因为规定太过“原则”,缺乏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故而“常回家看看”,就由“想不想”变成“能不能”了。

  试想,一个上有高堂又远离家乡的年轻人,当他被求学、就业、发展等原因裹挟而去,栖居在某个城市,又面临学习、就业、生活、工作、发展等多重压力,以致气喘吁吁自顾不暇的时候,追加发展投入成本,牺牲探望父母时间,不就成了自然而然的选择?

  再者来说,倘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规制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只重经济效益不重社会效益,忽视甚至漠视、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包括休假、探亲在内,劳动者又因处于弱势地位不敢维权,即便维权,也常常因劳动监察部门监督不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这种现实原因,加之一些年轻人缺乏行为约束、自我中心盛行、追求独立生活、赡养观念淡漠,于是对老人的精神慰藉,就更加边缘化了。

  但是,“常回家看看”入法的意义,并不因尴尬而减弱。首先,它是对“常回家看看”的法律认同,让传统美德从道德约束的地位上升到法律约束的地位,有利全社会营造守德风尚,形成守德氛围。其次,它为严重失德行为,比如遗弃怠慢老人提供了法律制裁的依据,有这条法律红线搁在那里,就有了依法量罪的准绳。事实上,该法修订后实施不久,江苏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就有了全国首例判案,对一位老人要子女常回家看看的诉求进行支持。此后此类案例不断增加,各地频频依法宣判。

  其实法律难以落地的情形,并不是只此一例。就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即已施行,但至今落实情况,不说你也懂的。因此,最重要和作迫切的是直面现实尴尬,真正把常回家看看“能不能”的问题彻底解决。当然,这需要系统思维综合治理,比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比如降低户籍准入门槛,比如建塑良好社会风尚,比如提高个人道德修养……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按75岁的平均寿命来说,人生不过900个月。一张A4纸就足够画一个30×30的表格,这就是一个人的全部人生。假设父母平均五十岁,能够天天见面,你能陪伴他们的时间有300个格子;假如一个月见两次面,能陪伴他们的时间是20个格子;假如你们一年见一次面,就只有可怜的一个格子,满打满算30天!这个算法,是不是让人猛吃一惊、“咯噔”一下?

  与其咯噔,不如惊醒;与其后悔,不如行动。人生许多事情不能错过,错过就追悔莫及痛苦终生。

  文/雷钟哲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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