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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辄起诉小品有点反应过度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林旻煜 2017-02-09 0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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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北京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小品《取钱》中骗子打电话时说的是河南话,引起网友热议。2月7日,西安一河南籍律师以“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北京电视台和该小品编剧及演员,向所有河南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一元。(2月8日 中国新闻网)

  小品是一种人们喜闻乐见的文艺创作及表演形式。而既然是创作与表演,则必然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郭冬临等人主演的北京电视台春晚小品《取钱》,通过对好心人识破老年人所遭遇的骗局后非但没有置之不理,反而百般进行劝阻的故事描写以及对老年人典型性格的刻画,揭示了骗子专骗老年人,而老年人也易于上当受骗这种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可谓立足于现实,起源于生活,发人深省,警示效果极佳。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只因小品中的“骗子”使用了方言,竟然因此而引发出一场以涉嫌“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为由的官司。笔者相信,一定会有许多人认为是这名河南籍律师太过矫情,未免“反应”有点过度,并且充满了鸡蛋里面挑骨头的意味。不就是一个小品吗?何必如此吹毛求疵地上纲上线?是不是想出名当“网红”啊?

  况且,小品中“骗子”所说的方言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河南话,而是山东与河南搭界地方的一种语言,似这种“模棱两可”的方言,又如何会被当作“呈堂证供”?而且若依此推论下去,是不是山东人也可以派出一名律师或者随便找个人来以同样的理由起诉北京电视台以及小品的编剧及演员,告他们“侵权”,要求他们给每一名山东人道歉并且每人赔偿一块钱啊?那岂非又是一场更加“好看”而且“热闹非凡”的“小品”表演?

  小品毕竟只是一种创作出来的表演形式而已,如果都像这名律师这样,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地纠结缠闹一番,那么我们的文艺工作者还会有勇气基于现实生活而去创作与表演吗?我们的小品等艺术创作还会迎来属于它们的春天吗?若真的到了那种人人自危的时候,依笔者之见,各个电视台也就别搞什么春晚了,干脆全部改成字正腔圆的诗朗诵得了。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被人以侵权、歧视等为由诉诸法律。

  文/乔木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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