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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靠农民逮癞蛤蟆被拘普法

来源:红网 作者:何勇 编辑:夏熊飞 2017-02-22 0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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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杭州市淳安县一农民陈某因逮了114只蟾蜍(俗称:癞蛤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步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此事引起社会广泛热议。(2月20日 中国新闻网)

  农民因逮癞蛤蟆而被刑事拘留,甚至将要被判刑,这不是第一起。河南省确山县留庄镇谭庄村任庄组村民汪某,在2014年7月间因逮了87只癞蛤蟆,而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按照大众的常识和直觉判断,农民只是因逮癞蛤蟆却要被拘乃至判刑,确实不近人情,毫无道理。农村里走出来的人,或多或少都有弄死过癞蛤蟆的经历,男孩子有可能还逮过癞蛤蟆砸人玩。

  但从法律角度说,农民逮癞蛤蟆被拘乃至被判刑,没有任何问题,无可厚非,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癞蛤蟆虽然不像穿山甲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却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保护动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逮捉和捕杀癞蛤蟆,轻则,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要被给予行政罚款;重则,就触犯了非法狩猎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情形,要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更何况是逮了114只癞蛤蟆。

  但是,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哪些动物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哪些动物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完全凭借常识和直观判断。尤其是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目录的动物种类实在是太多,多达数千种,普通民众只能简单地认为那些少见的野生动物属于法律保护的动物,常见的动物特别是田间地头经常可以看到的动物,并不被认为是法律保护的动物。从这个角度说,农民逮癞蛤蟆被拘,无疑给民众上了一堂法律课。

  然而,普通农民在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况下,捕杀癞蛤蟆等三有保护动物构成违法犯罪,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普通家庭根本承受不起。依靠农民逮癞蛤蟆被拘的案例给大众上法律课,这实质上折射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普法存在巨大漏洞,让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三有保护动物种类知之不多或不了解,这才让人们对农民逮癞蛤蟆被拘案件不服。

  因此,要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除了依法严惩违法捕杀野生动物行为之外,林业等部门还必须深入居民中间,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让民众知道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民众对逮癞蛤蟆被追责才会真正心服口服,也能避免农民因无知逮癞蛤蟆而获罪。

  文/何勇

来源:红网

作者:何勇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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