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方式开放。(3月9日 人民网)
从2009年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到2016年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再到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文件都提倡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以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可以说,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需要,是加快发展公共体育事业的必然选择。
令人尴尬的是,这项由国家倡导的事业,在实际操作中却遭遇现实困境,难以获得理想效果,甚至引发公众质疑。去年暑假,河北师范大学实行有偿开放,向来校健身的居民收取5元门票,引起居民不满;前些年某著名高校还遭遇“樱花劫”难题。学校体育场馆不开放或有偿开放都会让公众产生不满情绪,这也许可以理解,但也要看到学校的难处。
一是学校人手不足,如果没有资金支持,管理难以到位;二是如果体育锻炼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三是场地和设施的维护费用短缺。在操作中,没有好的办法保证安全,没有充足的经费支持,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很多学校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愿或不敢把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可见,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远非学校打开大门那么简单。笔者以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真正做好,实现持续有效开放,有效平衡各方需求,除了国家层面的推动,更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等积极配合,重点解决学校管理成本、安全责任等后顾之忧。
当地政府部门要广泛征求民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一些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定,指导学校合理有序地开放。比如,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提供经费支持、加强管理监督等。另外,学校要联合其他部门积极探索运作模式。上海“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分担风险、社区参与管理”的运作方式就很值得借鉴。
在具体管理中,可以实行“收费开放”“活动开放”“错时开放”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为当地居民发“健身卡”,他们凭卡进入场馆。校方还可以和当地社区、街道进行协商,共同建立自我约束制度、成本补偿制度、安全联防制度等,共同提高预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文/刘传斌
来源:红网
作者:刘传斌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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