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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野鸡联盟”与“山寨社团”一样需要取缔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林旻煜 2017-03-15 0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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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涌天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产业联盟的监督管理。因为,“某些所谓的产业联盟并没有履行责任,而是打着‘联盟’的旗号,招摇撞骗、混淆视听。”(3月14日《科技日报》)

  产业联盟,是指出于确保市场优势,应对共同的竞争者或将业务推向新领域时,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一种合作模式。主要目的是分担风险,降低成本,抱团发展。近年来,各种产业联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一些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或是由业内多个龙头企业和著名研究单位自发成立的产业联盟,对推动技术协作、资源整合和行业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滥竽充数的虚假联盟在当下有越来越多的势头。这些所谓的“产业联盟”,不是着力如何促进联盟内企业抱团创新发展,而是以举办各式活动的名义,拉人头收高额会费。甚至把“联盟”的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明码标价,批发“出售”。有些打着“国字号”的虚假联盟,迷惑性更大,严重损害了“国字号”社会组织的声誉。尤其是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机器人等热点领域,这种现象尤为明显,不少企业和专家学者都上当受骗。

  王涌天教授把虚假联盟称作“野鸡联盟”,所言极是。这种披着产业联盟外衣,行敛财之实的机构,给人似曾相识之感。他们的敛财手法与近年来屡被打击的“山寨社团”,如出一辙。他们扯的是联盟旗帜,挂的是“国字号”,专注的不是行业发展,而是批发“帽子”,滥发牌匾,乱颁奖项,擅定“行业标准”,与正规产业联盟分庭抗礼,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由民政部管理登记,成立带有“中国”字样的社团难度很大,审批非常严格。而且在民政部门的官网上一查,“山寨社团”便原形毕露。而现在成立任何一个产业联盟,却无需在政府部门登记,没有什么实质性门槛可言。换句话说,“野鸡联盟”处于监管真空地带,其身份是否虚假也无标准可参照,更无机构可以“验明正身”。

  “山寨社团”的危害已尽人皆知,经过近年的打击,加上新版《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的施行,“山寨社团”日渐减少。不过,从“野鸡联盟”的产生和发展模式看,犹如“山寨社团”借尸还魂,他们披着“产业联盟”的马甲,不改“山寨”之魂。而他们造成的伤害却可能更大,不仅伤害个人,而且伤害一批企业,甚至是一个产业。有关部门有必要给产业联盟的设立及运营立个规矩,设个门槛,上个“紧箍咒”,特别是对挂“中国”字样的产业联盟,必须履行登记审批程序,而对挂羊头卖狗肉的“野鸡联盟”,该出手时就出手,绝不手软。

  文/徐林生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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