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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当公安”戳破了监管不力的脓疮

来源:红网 作者:王鸣镝 编辑:夏熊飞 2017-04-14 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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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他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4月13日 中国新闻网)

  从公务员“逢进必考”的“硬规定”,到公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炽热”,无不证明了体制围城的“高门槛”,“10岁当公安”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然而,鹿邑县公安局原政治处主任邱海山,却神通广大,让女儿10岁就当公安,轻松谋得了“铁饭碗”,着实让人瞠目结舌。

  试问,邱海山究竟有什么高招,竟然可以“瞒天过海”?据报道所述,原来是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联手上演的“利益交换剧”。刘萍利用民警身份通过户籍管理更改出生年月,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利用公务员进出口管理的职务之便乘机造假。再加之邱海山的精心运作,让邱海山轻松为上学的女儿谋到了“铁饭碗”,同样,让张季梅上中学的儿子变成了国家干部。

  纵观这起案件的手法,是出“造假+关键岗位操作”搭建的“利益共同体”,其手段并不高明,只是稍加查验就会漏洞百出,却缘何能过“一路通关”?说到底是管理的漏洞、审核走过场、监管缺失的锥心之痛,让别有用心之人有了可乘之机。

  幸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邱海山的精打细算,并没有换来女儿一生的安康。而今,等待邱海山的是法律和人民的审判,高墙铁窗的悲惨下场。而等待其女儿的也将是清除出干部队伍的结局,毁了女儿更毁了自己,得不偿失,着实害人害己。

  官员“监守自盗”上演的闹剧,不只是个“黑色幽默”,不能一笑而过,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公务员队伍里是否还有类似的“官场李鬼”在潜伏?

  治顽疾需下猛药,防止类似事件重演,建立健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补齐制度短板、严格管理是前提;加大干部档案的清查力度,加大干部调动的监管力度是重点;加大干部个人信息的公开力度,畅通监管平台,调动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构建监管的“天罗地网”是关键;而唯有高扬处罚的利剑,用零容忍的态度,对造假者进行从严从速从重的处罚,才能让“10岁当公安”的闹剧成为“昨日传说”。

  文/王鸣镝

来源:红网

作者:王鸣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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