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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不应以“家长和解”落幕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司马清 2017-05-02 0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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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山东省济南市回民中学高三女生小薇被同班男生殴打至休克。小薇向学校反映后,竟被告知不许将此校园暴力一事告诉家长,否则记处分。事件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官方通报表示,现已查明该事件属实,济南市回民中学存在严重教育疏漏,对该校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追责。在警方介入和学校调解下,双方家长已于28日达成和解,涉事学生们将尽快走上正常的学习轨道,迎接即将到来的全国高考。(5月1日中国网)

  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是世界性难题,更是我国必须高度重视的严肃课题。《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指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频次密集。实际上,一次接一次被曝光于媒体的校园暴力事件,极有可能只是实际状况的冰山一角,但也已足够刺痛我们的神经。

  完全杜绝校园暴力当然只是愿景和理想,但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势头,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频率,是我们必须努力变为现实的小目标。而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不是难度问题,而是态度问题。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而被同班男生殴打至休克的小薇,向学校反映情况后没有得到救助,而是被告知不许将此事告诉家长,否则将被记处分。这岂不是反其道而行之、滑天下之大稽?

  目前,涉事双方“家长和解”,这看起来是一件好事——受害者宽宏大量,双方握手言和,学生走上正常的学习轨道,迎接即将到来的高考。但是,施暴男生是否对受害者作了真诚的道歉和深刻忏悔?受害者是否原谅了施暴者?家长有权利代替孩子“和解”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在这起案件中,相关方面又是如何对施暴者“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的?

  有些人,不付出代价,他是不会吸取教训的。不让施暴者付出必要的代价,所有的教育、感化、训导的效能,都是靠不住的。

  文/柏文学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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