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欠点钱吗?”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某镇党委担任委员职务的刘某,没想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会将其拘留,执行干警郑重向其表示,如果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依法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4日人民网)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是小孩子都懂得的道理。然而,身为某镇党委委员的刘某却借而不还,甚至不肯履行法定义务,最终被依法拘留。由此可见,在河南焦作,除了老老实实守信履约,“公职老赖”已没多少选择余地了。
从全国范围来看,“公职老赖”并不少见。2014年11月,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曝光了51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其中来自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占了一半以上;2016年3月,长葛曝光82名“公职老赖”,赖账时间最长达25年,金额最多超320万。
其实,大多数“公职老赖”并不是没有偿还能力,而是恃权耍赖、恶意拖欠。或许,在他们看来,什么诚信品质、法律尊严,统统都是一句废话。显然,新闻中的刘某就是这样的“老赖”,他个人银行账户上被发现有多笔大额款项流转,却在还款上“躲猫猫”。
而郭某当初又何以愿把20万元借给刘某呢?既是因为有熟人介绍,更是因为刘某“镇里领导”的特殊身份。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顶着“金字招牌”的刘某居然赖账。由此可见,公职人员当“老赖”,丢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脸。
对冥顽不灵的“公职老赖”,各地政府决不能姑息纵容。一方面要依法打击、依纪管束,约谈“一把手”、形成惩戒合力,用“焦作方式”昭示“刮骨疗毒”的决心;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构建好诚信监督网络,以“一抓到底”严防歪风。
文/闲看云起
来源:红网
作者:闲看云起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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