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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为法治中国添上浓墨重彩一笔

来源:红网 作者:疏影 编辑:夏熊飞 2017-05-11 0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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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共206条的总则,被称为“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 将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社会生活。

  法律、法制、法典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象征,不仅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对于正处在社会转型、民族复兴、国家崛起关键时期的中国更有着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的民法立法自1954年启动以来,几度遭遇坎坷。1979年制定民事单行法,1987年民法通则颁布,承载着多少中国人孜孜不倦的梦想和追求,随着历史的车轮步步向前,在今天,终于要酝酿出一部直面中国问题、彰显中国气派、引领发展潮流的民法典,这将是法治中国建设又一里程碑。

  民法总则的精神基础首先体现在对“法”的尊崇。民法总则在社会经验的基础上抽象出概念,比民法通则更加突出“法”的要义和精髓,形成了自身独有的概念体系。例如,民法通则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在民法总则中的表述为:“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从“当事人”到“民事主体”,从“地位”到“法律地位”,两个变化看似细微,却一致突出了民事主体概念中“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第一个要素,突出了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强调了其法律人格的平等。而民法总则通篇对民法通则类似于此的概念改动,使其更加科学、缜密、完善,使得法更称其为“法”。

  民法总则的精神要义主要体现在对“权利”的张扬。民法典的宗旨必然是要为人民立法,保护人民的权益。民法总则一共206条,涵括了每一个人从出生到老去生命历程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一个人出生前还是胎儿,其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利益就受民法总则的保护;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个人信息禁止非法买卖、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诉讼时效延长到3年等等内容。可以看到,民法典致力于建立起一套真正以人的意志自由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体系,并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将立法范畴进行延展,在对权利进行张扬的背后,是在为个人和社会的自治铺砖搭桥,为实现人的理性和自律生活引路,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制裁和管制,而在于引导和沟通。一部优秀伟大的民法典,其最高要义无非于此。

  民法总则的精神内涵集中体现在对“情”的关照。在社会实践中,情与理、法与德、制度与伦理难以避免要遭遇相互背离的矛盾和困境。民法总则对此深思熟虑,在细节处彰显了人文主义温暖和关怀。例如第1条和第8条,明确指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来强调道德的力量。在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倡导和保护。以及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是对传统观念下遭受性侵不愿寻求法律保护的受害者的正义救赎。在民法总则中,法律不再冰冷,法律与道德开始互动,我们看到其对突破法律工具主义的局限做出的努力。

  民法总则的制定,对于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进程,对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于国家的立国、发展和兴盛,其意义都是无法估量的,必将为法治中国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文/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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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疏影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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