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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就免职或拘留,有权就能任性?

来源:红网 作者:诸特立 编辑:夏熊飞 2017-05-19 0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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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庆市太湖县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花亭湖禁钓工作的通告》,引发质疑。该通告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到花亭湖组织或参与垂钓的,一律先免职;社会人员一律先立案后拘留。有不少人认为垂钓不犯法,此通告的规定没有上位法依据。采访中,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区名胜管理处负责人称,此通告的出发点是为了提高花亭湖水质,后期会改,并效仿万佛湖做法,在花亭湖划定垂钓区。(5月17日《安徽商报》)

  花亭湖位于安徽省太湖县境内,水域面积100平方公里,是太湖县城区居民的饮用水源,可以说其水质状况如何,将影响着全县城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当地出于改善水质的初衷,加强对湖区的禁钓工作,不仅必要也符合全县民众的诉求,理应获得舆论赞赏。

  但一纸“国家工作人员到花亭湖组织或参与垂钓的,一律先免职;社会人员一律先立案后拘留”的通知,却有剑走偏锋,为了结果正义丧失程序正义的嫌疑。

  垂钓确实有污染水质的可能,但在水域面积达100平方公里的湖区,如果不出现特别大面积的垂钓,或从事炸鱼、电鱼、毒鱼、网鱼等行为,而只是零星的个人垂钓行为,破坏水质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而且从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区名胜管理处负责人“后期会改,并效仿万佛湖做法,在花亭湖划定垂钓区”的表述中,也可以看出,在湖区内垂钓也并非与水质保护绝对水火难容,只要控制在适度规模,就可以实现垂钓与保护水质的平衡。

  此次事件中,最受争议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到花亭湖组织或参与垂钓的,一律先免职;社会人员一律先立案后拘留”的表述。这样的规定不可谓不严厉,但正如有网友反驳的,“翻遍了所有法律条例,也没见钓鱼就要被免职或拘留的规定”。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钟芳、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朱政律师的表态中都明确了一个观点:通告没有法律依据,通告中提及的免职和立案拘留,没有上位法依据。原来,如此严厉的通告,原来是个不折不扣的“土办法”,虽有当地政府的权力加持,却不具备丝毫法律依据与效力。

  保护全县城区居民的饮用水源当然应该主动作为,但这样的作为显然也不能超越法律的红线与底线。当下,正在大力倡导建设法治社会,其中尤为关键的一环是建设法治政府。任何政府行为都应在法治的框架与范围内运行,切不可为了追求所谓立竿见影的显绩,就任性使用权力,否则就可能是饮鸩止渴,产生了一时的威慑,却丢失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这一离谱甚至有些奇葩的通告,还暴露出当地以及部分基层政府法治理念与素养的欠缺,如果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或严格的审核机制,如此贻笑大方的通告又怎会堂而皇之出现在公众面前呢?因而,当地除了要修改通告的内容,也应及时补上欠缺的法律素养这堂课。

  文/诸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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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特立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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