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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校园欺凌说“NO”须“软硬兼施”

来源:红网 作者:秦文韬 编辑:王俞 2017-05-29 0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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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园欺凌违法犯罪嫌疑人13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52人,提起公诉329人。对于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违法犯罪的成年人,检察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深入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充分保障被侵害学生权益,积极开展教育挽救涉罪学生工作。(5月27日人民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事件被网络媒体曝光。从小学生到大学生,从男学生到女学生,从个体暴力到团体欺凌,不少视频资料让人看得惊心、听得痛心、说得伤心。如果任由这种势头继续发展下去,无疑会给青少年一代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而一旦形成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无论对其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都将是非常大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坚决地向校园欺凌说“NO”。

  遏制校园欺凌,需要对症下药,“软硬兼施

  所谓“软”,应该体现在事前教育和引导上。纵观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肯定存在教育引导和管理方面的疏漏,但除了学校之外,家庭教育的缺失包括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其实也都难辞其咎。所以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的教育、法制教育、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辨别是非善恶的教育,家长自身修养的提升、社会及网络环境的净化等,都会对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另外,也要注重加强对受害者和施害者精神和心理上的关心与引导。“看得见的受害者”理应得到及时保护,给予对症的心理疏导,让他们摆脱恐惧,拥有健康身心。而施暴的孩子其实某种程度上是“看不见的受害者”,他们的身后往往是紧张破碎的家庭关系、备受排挤的人际关系、无法自拔的生活恶习等等。在人格与行为还未定型的青少年阶段,他们更需要有人拉一把、扶一下。也许,一次及时的纠正,一声真诚的关怀,就是他们人生的转折点。

  所谓的“硬”,应该体现在教育制度、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以及校园安保、公安部门的强势介入上。学校对学生不尊重他人的行为要进行严格约束,以此增强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严肃认知。不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在于校外力量的介入和参与,因此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法律必须依法从重惩处。除此之外,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也能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例如,山东青岛市有的学校成立了“预防校园暴力工作室”,河北秦皇岛市为每所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该校长必须每周到校开展工作或进行法制宣传,或帮助学校处理矛盾纠纷。

  事实表明,根治校园欺凌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方的努力都恐难见成效。充分整合和调动各方面社会资源,构建校园反暴力机制,遏制校园欺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文/秦文韬

来源:红网

作者:秦文韬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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