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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无牌无证,岂能一“扣”了之

来源:红网 作者:阿古俄子 编辑:王俞 2017-07-27 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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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在拆除一处违建时,驾驶多辆无牌无证执法车执法引起公众质疑。对此,杞县公安局24日回应称,该县数辆无牌无证执法车已被当地警方查扣,并对驾驶人员实行扣12分的处罚。(7月25日中国新闻网)

  执法车无牌并非首次出现,但“无牌无证”连在一起出现却不常见,二者连在一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是妥妥的违法行为。认清这点,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法律素养,可谓人尽皆知,但为什么还有人明知故犯呢?让人更难理解的是,违法主体居然还是正在执法的“执法车”。也就是说,这几辆“无牌无证”车所载的人员都是执法人员。

  对“执法车违法”这事,不能只用对驾驶人员扣12分,暂扣车辆的处理方式一“扣”了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牌无证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罚款。“执法车集体违法”兹事体大,损害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恶劣,仅作扣12分的处理对违法主体起不到惩戒作用。因为,扣12分的直接后果无外乎重考,花钱花点精力而已。但开车的驾驶人员都是公职人员(暂不论正式临时),按照领导要求执行公务出的错,由此产生的“金钱时间”代价恐怕还会被转嫁到政府头上,最终很有可能打不到痛处形不成教训。

  另外,司机没有拒绝领导无理要求,明知违法,却仍然无证无牌驾驶,存在过错无疑,接受处理无冤。但真正导致“执法车违法”的根本原因却不在司机身上,而在指挥这次行动的相关负责人身上,在这些车辆所属的单位身上。因此,在处理司机的同时,更要处理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而对那些无牌的车辆也要坚决依法处理,限期补办,否则不予退还。如此,才算打到了痛点,挠到了痒处。否则,风头一过,难保“无牌无证的执法车”不再卷土重来。

  更进一步看,“执法车违法”暴露出的是一些执法部门法制意识淡薄、漠视法律,对规则和制度无畏无惧的不良现象,暴露出的是当地监管部门管理不严、失职渎职的事实。执法车辆整齐划一“无证无牌”,大街小巷呼啸而过,公众都知道,监管部门不知?说明许多问题由来已久,只是这次媒体介入之后被曝光了而已,不然,还不知道“执法车违法”的行为会持续多久。因此,集中敲打一下“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也很有必要。

  与此同时,在这次“执法车违法”的事件里,我们还看到了暴力拆迁的影子。所以,在关注“车违法”的时候,我们也要进一步关注“人违法”的情况。目前,针对反映的有村民被打一事,杞县公安局宣传科表示,警方正在调查之中。希望警方尽快查清事实,依法处理漠视法律欺压公众的不法分子。把违法的“车”和违法的“人”一起交给法律来裁判,把撒野的“无证无牌”执法车赶回法制的道路,依法把打在公众身上的拳头如数奉还,让漠视法律的人长点记性。

  文/阿古俄子

来源:红网

作者:阿古俄子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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