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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并举”的关键在“租购同权”

来源:红网 作者:江锡钰 编辑:夏熊飞 2017-07-28 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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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7月26日 新华网)

  要使喊了多少年的住房租赁市场真正有个像样的发展,解决城市“新市民”,尤其是每年700多万大学毕业生的租房需求,要实现住建部负责人提出的“租售并举”的目标,关键在于“租购同权”,即租房的居民和买房的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的权利。如果没有这个权利的实现,那发展租赁市场还是空喊,还是一纸空文。

  住建部这回算是抓住了发展租赁市场的关键,通过立法形式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如果能够尽快实现的话,那住房租赁市场必然会有迅速的发展,赶上国际平均水平也是可能的。

  道理很简单,人的一生,不过“忽忽几十年”而已,有地方住就可以了,至于住的房屋是否拥有产权并非每一个人都去追求的。买房是住,租房也是住。所租房屋,只有能享受到市民和家庭应有的待遇,比如子女就近入学,社区医疗服务等等,又何必勒紧裤带、节衣缩食、降低生活水准去买房呢?

  我国房改之前的三十四十年,城市住房几乎全部是“公租房”,而房客并没有因为租房就有家庭的不稳定感。房改之后,某些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为了发展商品房市场,事实上取消了租房居民本应享有的公共服务。由于教育供给的多年欠账,优质教育资源更是严重短缺,京沪等地的所谓“学区房”竟然卖到十几万一平方米,如此畸形的、租售严重倒挂的现象再不纠正,岂不完全背离了人民政府的服务宗旨?

  “租购同权”立法虽然抓住了关键,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其中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就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从广州推出发展租赁市场的工作方案之后的一周来看,舆论反应强烈,住建部再要立法,肯定又有更多的既得利益者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出来反对。对此,希望住建部能本着宪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顶住压力,不为某些人的舆论所左右。

  其实,对现有住房的业主来讲,“租购同权”并没有损害其利益,你多余的房子可以拿出来出租,租金甚至可能有所提高,尤其是生活方便的优质地段住房。至于说可能导致商品房价格下跌,这个也是很难说的,房价涨跌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有租赁企业入市买房,说不定还会导致房价上涨呢。发展租赁市场是回归住房基本功能,解决年轻人才住房困难,吸引人才,增强城市活力的重要举措,而一旦城市活力增强了,受益的是这个城市的每一个居民,包括拥有多套住房的业主。这个道理可谓再浅显不过。

  文/江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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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锡钰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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