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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不应成为赊账的信物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夏熊飞 2017-08-03 0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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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先生在陕西兴平市阜寨镇政府对面开着一家超市,镇政府党政办一名副主任经常买东西赊账,3个多月时间,对方赊了12万余元物品,现在却失联了。(8月2日 中国新闻网)

  众所周知,买卖双方若无高度的信任,赊账交易是不可能成立的。许先生在3个多月时间里,赊了12万余元的物品给镇政府党政办副主任,足以说明许先生对这位副主任充分信任。谁料赊账人竟然玩起了“躲猫猫”,笔者不禁为许先生的讨账路感到一丝担忧。

  根据许先生的账本记录,从2016年7月5日起至10月13日,该副主任几乎每天都有赊账记录,小到1元的钢丝球,大到650元一条的中华香烟,所赊物品五花八门。再加上办公室其他两位工作人员也时不时遵照该副主任的意思来赊账,实在难以让人相信这纯属“个人行为”。

  许先生经营的只是一家普通超市而已,每天的流水账应该也不会太多。尽管如此,他还是一次次地给副主任的赊账行为开了绿灯。试想一下,如果来赊账的是普通百姓,许先生会傻傻地赊出去12万余元吗?换句话说,正是因为顶着副主任的头衔,戴着权力的光环,该副主任才能一次次刷脸成功。

  说到底,权力在此处成了赊账的信物。其实,这种现象在基层并不鲜见。超市、宾馆、饭店等处时有与基层单位赊账的现象。这些老板之所以愿意赊账,最主要看中的是基层单位这块“大蛋糕”。虽然有时帐难要,但毕竟交易额会很大,所以这些老板也愿意打攀附权力的主意。

  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把权力作信物的赊账行为才不时发生。为此,无论这些事是否为“个人行为”,相关部门都应将权力收束到制度的笼子里。只有如此,商家才会逐渐消除对权力过分依赖的思想,基层单位的赊账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文/赵耀世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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