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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禁而不绝当有深入反思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王俞 2017-08-07 0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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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簿上已经清清楚楚注明了两人的祖孙关系,老人仍然被要求到派出所开证明,证明“我孙女是我孙女”。否则,相关事情就不能办理。日前,一名60多岁的老阿姨来到贵州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紫兴派出所,要求户籍民警为她出具一份“奇葩”证明。(8月5日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奇葩证明”让公众深受其苦,对此,中央也明确提出要对“奇葩证明”“砍砍砍”。然而,现实生活中,即便中央和各地分别出台相应规定,对哪些证明可开、哪些证明不可开进行了明确,但仍无法完全禁绝“奇葩证明”,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事实上,很多人早就对“奇葩证明”的出现进行过反思,认为其背后有作风问题、有服务问题、有制度不落实问题等等。的确,这些都是造成“奇葩证明”始终无法被彻底铲除的原因,但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一点原因也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警觉——信息的不对等。

  或许,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都知道哪些证明可开,哪些证明不可开,但是一些单位和公众是否清楚这些内容,或许还需先打个问号。就报道中的“奇葩证明”事件而言,尽管从2016年9月开始,9类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但是,具体哪9类证明可不用开,我想,到任意一家单位或居民家中去调查,回答应该都差不多,只有三个字——“不清楚”。而正因这种“不清楚”,一些单位依旧守着“陈规旧矩”来办事,才会让公众“来回跑”去开一些“奇葩证明”。也正因为“不清楚”,一些公众始终觉得“开份证明比较保险”,即便被告知无需开证明,仍强烈要求“开了再说”。可见,信息的不对等,直接导致了“奇葩证明”难禁绝。

  倘若这些规定没有事先宣传告知公众,或许还情有可原,但是,地方基层部门明明已经开展过多次深入的宣传讲解,“奇葩证明”事件仍时有发生,这只能说明相关的宣传讲解还没有入脑入心,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而要想转变这种局面,还需基层在宣传的手段和方式方法上求新求变,要让“一纸公示、入户宣传、网上公示”三种“老传统”焕发“新生命”。试想,如果我们把全是文字的公示内容,变成漫画式的宣传小册子,效果会不会略好一些?如果我们在对一些单位开展宣传时,能够主动服务,请单位把各自涉及到可能会开证明的内容拿出来“晒一晒”,一起探讨交流,剔除一些“奇葩”内容,是不是可以减少一部分“奇葩证明”的出现?如果多一些类似于《民警李建国》的宣传片,公众是不是更容易理解和记忆?

  笔者相信,有一天,当保留的证明事项能够广为人知时,“奇葩证明”定将不复存在。

  文/陆仁忠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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