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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女童”事件为何一再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安宝发 编辑:夏熊飞 2017-08-16 0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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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南站“猥亵幼女案”终于破案。南京铁路警方表示,已将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经调查,段某某与女童是兄妹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该女孩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8月15日 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猥亵儿童案”在媒体上曝光,7月11日,南京一名十岁女孩在书店看书时被七旬老汉连续猥亵三次,因为年幼女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并没有反抗,幸好孩子的母亲及时发现向警方报了警。而与“猥亵女童案”相比,更令公众无法鉴别或者说争议更大的便是,发生在亲戚间的“猥亵”事件。前不久,在直播平台快手上一段父亲亲吻女儿臀部的视频广为传播,不少网友质疑父亲涉嫌猥亵儿童。而其母亲表示,这是一种爱的方式,网友未免有些小题大做。

  诸如此类的涉嫌“猥亵儿童”的事例还有很多,甚至可以说,在某些人的潜意识里不认为是“猥亵儿童”,而是出于某种关爱。“猥亵儿童”固然可怕,但是明明涉嫌“猥亵儿童”,却假以关爱的借口,认识不到“猥亵儿童”更可怕。不得不说,人们对于发生在熟人亲戚间的“猥亵儿童”的识别率还很低。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猥亵儿童罪”,但对于公众来说,对于“猥亵儿童”的概念并不清晰,存在着对于“猥亵儿童”的认识盲区。

  此次“南京南站候车厅猥亵女童”事件,又一次反映出了未成年人“性保护”的缺失。特别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中关于“性教育”的缺失,而这种缺失不单单是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失,家长更是严重缺失。甚至可以说,有时候正是因为家长的这种缺失,助长了某些“猥亵儿童”行为的出现,就拿“南京南站候车厅猥亵女童”事件来说,如果身旁的同行者能够及时制止,这件事也便不会发生;如果受害女童接受过关于“性保护”方面教育的话,便不会让猥亵行为得逞。

  此次“南京南站候车厅猥亵女童”事件经媒体曝光以后,引发公众的讨论和反思,这是可喜的,它反映了公众已经认识到了“猥亵儿童”的严重性。遭遇猥亵,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辈子难以抹去的痛。前段时间林肯公园主唱查斯特·贝宁顿自杀,而据爆料称,他童年时曾遭受过性侵,而他的一生也被这个阴影困扰,一度认为自己是怪胎。“猥亵儿童”甚至是性侵,对于受害人来说,无论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会造成难以弥合的伤害。

  笔者认为,杜绝“猥亵儿童”行为的发生,需要从三方面着手解决。一是要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对于“猥亵儿童”行为的甄别能力,作为家长要及时学习关于“猥亵儿童”方面的法律常识,提高未成年人性保护的意识,并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关于性保护方面的知识灌输,让子女从小就培养起对于自身的保护意识;作为学校更应该开设未成年人性保护方面的课程,不断普及未成年性保护知识,科学有效地提高未成年人性保护意识。二是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及相关公益组织不断加强对未成年性保护方面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关于未成年性保护的意识,在社会中营造一种未成年人性保护的舆论氛围。三是要严厉打击“猥亵儿童”行为,在不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依法加大对“猥亵儿童”“性侵儿童”等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此类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成本。

  文/安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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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宝发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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