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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路给暴走团不等于纵容违规

来源:红网 作者:余人月 编辑:夏熊飞 2017-08-29 0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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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条马路,最近被进行分时段封闭,禁止机动车行驶,而供市民和几个“暴走团”步行,此举推出后,引发社会激烈讨论。(8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反对者认为,因为有“暴走团”活动,就应该让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让出自己的路权吗?交警部门解释,这是经过了多次调研所决定的,这几条路是临海的断头路,机动者的使用率不大,夜间的车辆稀少,限行后供人行走,对交通的影响很小,这也是对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交警的说法应该是站得住脚的,之所以引发质疑,与个别“暴走团”占道导致的舆论风波有关。不久前,山东临沂因“暴走团”上路锻炼而酿发车祸事件、江苏南通公交司机因未给近百人“暴走团”及时让路而遭暴打,负面事例引发社会关注,普遍认为“暴走团”违规占道的行为不对,仗着人多势众横行无阻更无法治精神,少了对规则的敬畏,不应纵容迁就他们的简单粗暴,呼吁交警部门要加强执法,对违规上路行走的要进行教育处罚才是,岂能放任自流。

  如今,青岛方面不仅不制止暴走团上路,反限行机动车,将道路拱手相让给暴走团,给人感觉是谁力量大就谁占上风,交警部门为了回避矛盾而以退让路权来息事宁人,此例一破,会助长暴走团侵占其他道路,引发新的矛盾。

  这个问题不妨理性看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城市的中老年群体有健身的需求,而休闲场地缺乏,这是客观事实;同时,不少城市在公共空间建设上是有欠账的,在城市规划中也是“重物轻人”,重机动车道而轻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缺失、人行道被停车位挤占,人车混行成了常态。暴走团上路有其无奈的一面,当然,他们在路上大摇大摆,无视道路安全法的规定,也是不对的。

  城市管理者正视这个问题,并想办法加以解决,是职责所系,谈不上纵容迁就。据了解,青岛市很多健身队伍是在体育场等地进行活动,八大峡广场附近的“暴走团”是受条件限制,才会在马路上“暴走”的。因此,不必把其他暴走团的无礼,算到青岛的暴走团身上,也不能说,将部分路段划给暴走团,就是无原则的让步。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码归一码。一方面,政府部门要重视群众的健身需求,提供场地来疏导分流健身者,另一方面,对违规上路的也要果断加以劝导制止,让路与劝止上路并不冲突,如此双管齐下,才是解决问题之道,光堵不疏,或光疏不堵,都有失偏颇。

  当今之世,一些城市的绿道建设方兴未艾,让城市生活慢下来,以满足群众的休闲健身需求,这是大势所趋。杭州市自2011年启动“三江两岸”绿道建设,从钱塘江沿富春江、新安江一直到上游的千岛湖,规划总长约716公里……而浙江更是雄心勃勃,到2020年将建成省域“万里绿道网”。正如步行街的设立一样,青岛将几条临海路限行让给暴走团,还路于民,让城市变得更宜居,并没有错。如果条件许可,干脆将其还原成只供行人通行的城市绿道也未尝不可。

  文/余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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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人月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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