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一则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执,这个过程中孩子也一直在痛哭。期间,这名女子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将女子绊摔在地将其制服,但女子怀中的孩子直接摔到了地上。
视频中,一名警察一个抱摔,把一女子摔倒在地。而女子抱着的幼儿也从女子怀中甩出,重重摔在水泥地上。
这段视频播放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对这位警察的行为强烈不满,纷纷进行谴责、口诛笔伐,指责这位警察是暴力执法,缺乏人性。
网友们的谴责是十分有道理的。这名警察的执法确实是太野蛮了,不仅没有考虑女子的安全,更没有顾及女子怀中孩子的安全。一名幼儿,从一米多的高度,一下子猛摔在坚硬的水泥地上,很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造成极大的伤害。可是,在明知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这名警察却依然采用这样的方式,实在是太过分了。
确实,这位女子也有不对的地方,用手推搡警察。但是,女子推搡警察并不能对这位警察造成多大的伤害,更不能对其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警察完全没有必要采取对待歹徒一样的方式,对待这位女子,用暴力手段将其制服。即使这位女子没有抱孩子,警察的这种做法也是不对的。
退一步说,即使这位警察不是警察,而只是一个普通公民,受到一位女子的推搡,采取这样的方式也是不对的,最起码是防卫过当。所幸的是在这件事件中,孩子并没有大碍。如果孩子有个三长两短,那么这位警察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这种类似的野蛮执法并不是个例,云南网6月14日报道,昆明市民违规骑电动自行车,被六七名交警按翻在地,10岁的女儿被吓哭。警方回应,不配合执法。
这件事也曾引起轩然大波,受到众多人的非议。这样的执法已经明显超出了警察当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诚然,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碰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但是,无论怎么样,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都应该把握好一个度。对于那些歹徒,那些暴力抗法、危及执法人员生命安全的,理应采取暴力手段,将其制服。而对于不是暴力抗法、对执法人构不成生命威胁的就不能采取暴力措施。否则,就是滥用权力。
警察是执法人员,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不能把自己等同于小混混,别人骂你一句,你回骂十句。别人推搡你一下,你立刻大打出手。警察的行为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不能滥用职权。如果滥用职权,不仅仅是损坏自我形象,还严重损坏了警察群体在百姓中的形象。
文/张友堂
来源:红网
作者:张友堂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